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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们还要尊严吗?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6-04-01 来源:
 
    

  近日有市民反映,白云区三元里村里治安队将小偷“大头照”贴得到处都是!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市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并已持续一年多。律师认为,治安队做法侵犯了肖像权,但也属无奈之举。(“新华网”)

  小偷属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是当面不敢打,心里边也恨在骨头上。所以,除了小偷不乐意,百姓们没觉得有什么不合适。你的肖像权或者说你的脸你自己不要了,就别怨人家给你上墙张榜。何止上墙,有时候居民或者业户抓了小偷干脆游街示众,来一个精神毁灭。尽管居民没有执法权,警察们也装作没看见。

  被上墙的被示众的小偷不是歹徒,真的歹徒包括拦路抢劫包括车匪路霸横在面前,“居民们”大都失声。劫匪级别的“大头照”从来没张贴在长途车上公交站台,大概这点被人们疏忽了。疏忽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报刊媒体上也常常张贴通缉要犯嫌疑人,这些嫌疑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属于“小字辈”。我们500贪官潜逃海外,我们“失踪的”,“蒸发的”大盗贼逐年递增,却没有一张照片贴在公众媒体上。这些,都是被“疏忽”了,淡化了。

  小毛贼的照片不仅能上墙还能上媒体通缉还能广而告之天下,而大盗贪官的“资料”是绝对保密的,最起码对公众保密。关于肖像权关于隐私权在这里对大盗贪官完全解释全部适用,而对于小偷则无须顾忌。原来窃贼们也有等级,而且等级森严!

  所谓的尊严是需要等级来支撑的,不够级别你哪里来的什么尊严?你不是为了肚子而不要面子了么,你又何必在乎什么尊严呢?

  好了,亲爱的小偷们,别想着重新做人了,因为你的脸已经被撕得体无完肤。再回头,你还能举起脸来吗?那么干脆就破罐子破摔,干脆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反正也没有出路了。没准儿因为你良心丧尽坏事做绝而声震黑道,犯罪级别攀升让人们不敢不另眼看待。

  即使有一天你出现在光天化日,也绝不会有人敢像抓小偷一样抓你,更不敢像抓住小偷那样把你游街示众。因为此时,你出了可恨还有了可怕。可怕面前,人人喊打就变成人人围观。这个时候,你忽然发现你做小偷时候的被打碎的尊严,又回来了。(作者: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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