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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领域公务员没伸手?

http://www.newssc.org           2006-05-23 10:40:34

  

  针对中国出租车行业市场秩序混乱、私养黑车等问题,建设部联手监察部、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出租车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近年来,各地在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市场秩序混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运营的“保护伞”等问题,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月19日东方网)

  看到要严查一些地方公务人员充当“黑车”保护伞,笔者感到诧异。说官煤勾结,公务员投资挖煤,是因为有巨大利润的诱惑,而出租车行业并不是个暴利行业,本不该出现这种私养“黑车”的乱象。笔者上网查询了一下,这方面的事例还不少呢,而且各地都在采取措施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重点打击。据竞报载,每天零点前后,抓住绝大部分公共汽车停运的时机,黑车在北京西站带客最为“猖獗”,他们会直接开到西广场前方的路口。每年春节过后,随着返校学生、来京务工人员和返京上班族的不断增加,北京西站黑出租车进入全年的“旺季”。有的还出现黑车“蒙”钱,如事先说好价格,但到达地点后却要加价。一位“黑车”道破其中的“天机”:“在这里趴活儿,不认识‘内部人’谁敢来啊。”可能有的“黑车”还不止认识“内部人”,直接就是“内部人”的合伙人或当差的。

  笔者注意到,不少地方在加大对稽查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出租车行业的所有稽查管理人员都要签订责任书,向全行业公开承诺:不为违章者开脱,不私养黑车,不为特权车和非法营运车充当“保护伞”,这种因人而异的道德约束只是一时的权宜之策,过一阵子舆论、举措上一松动,还会卷土重来。笔者认为,首先要严惩不贷,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应给予相应的处分。其实,我国已经先后颁布了数十个严禁公务人员经商的规定,一再重申公务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禁止公务人员或以亲友名义投资入股分红。而这些私养“黑车”者,心思根本不放在工作上。与其一心二用,不如断其后路,查处一个,辞退一个。

  一些公务员将黑手伸向了出租车行业,再次凸现出只要有利益在,不管利益大小,只要放松监管,就会有权钱交易,就有以权谋利,就会有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因此,要想使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一个长效的监督机制,将监督者交给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用重药搽他们的头,直至队伍纯洁,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为止。(梁江涛)

 

来源: 金羊网

[编辑: 蒋建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