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东港市举办的海鲜节上,一个卖臭豆腐的摊位打出的广告牌出现了鲁迅先生的照片,照片印在广告左侧,下面写有“鲁迅尝过绍兴臭豆腐‘三日不知肉滋味’”的小字。鲁迅照片的旁边,“一臭万年”四个大字赫然在目。(2006-9-30《辽沈晚报》)
为更多地卖出几块臭豆腐,竟然拿一代文豪鲁迅来开涮以吸引顾客。我们不必去考证当年鲁迅先生是否真在吃了绍兴臭豆腐后,说过“三日不知肉滋味”之类的话。一个生意人,为了多赚几个劳什子,恶意策划如此让人气愤的广告,让人很容易把鲁迅和“一臭万年”联系起来,相信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不会答应。
众所周知,鲁迅被一代伟人毛泽东称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在1931年领导成立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接着又与宋庆龄等人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18年,他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被誉为“五四新文学运动第一声春雷”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有生之年撰写了数百篇投枪、匕首般的杂文,在粉碎国民党反动派反革命的文化围剿中建立了特殊功勋,从而成为中国新文学奠基人。一生著译甚丰,《阿Q正传》《呐喊》《彷徨》《朝花夕拾》《华盖集》等脍炙人口的作品被译成多种文字,传播世界。就连一再高傲宣称:“在白话文领域,中国历史再过500年,排名前三的是:李敖;李敖;李敖。”的中国文坛第一狂人李敖都承认鲁迅是中国近代史上屈指可数的大文豪之一。
近年来,“恶搞”几乎成了一种社会流行病,“恶搞”《无极》、“恶搞”《吉祥三宝》、“恶搞”布兰妮、“恶搞”世界杯、“恶搞”黄健翔,更有甚者,“恶搞”红色英雄、“恶搞”《开国大典》。现在,燥动的商贩又打起了文化名人鲁迅的主意。这从一个层面说明了,一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已经变得不择手段,已丧失了基本的廉耻之心,即便知道其所作所为很恶俗,很让人讨厌,但只要能吸引眼球,只要能出名,不管是出好名,还是出臭名,都无所谓。“恶搞”已经到了让人惊得目瞪口呆的地步了。
诚然,法律上只规定不允许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做广告,像鲁迅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还是空白。也许有人会这么说:“法无禁止即自由”,恶搞一下又何妨。然而,不要忘了,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还有良知,还有立身做人的基本准则。用已故名人做广告,如果是一般性的广告,征得家属同意后,当然可以公开。但是,为达到自己出名或者谋利的不良企图,在鲁迅的画像加上“一臭万年”的广告,就是明显的贬损行为,已经侵害了文坛巨匠的名誉权。人们当高举道德之剑与此类“恶搞”战斗到底。饭店不就是想多招徕几个食客吗?那个绍兴人不就是想多卖出几块臭豆腐吗?依我看,所有反感、气愤这种“恶搞”的人们应当尽快行动起来,一方面要对这种“恶搞”行为展开声势浩大的舆论讨伐,另一方面要广而告之,号召人们不要到此类店摊去消费,彻底孤立这些“恶搞”的商家,让他们的阴谋流于破产。诚如是,诸如鲁迅“一臭万年”之类的“恶搞”也就没有了市场。
(罗真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