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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富翁中有多少“百万富贪”?

http://www.newssc.org           2006-11-08 23:57:40

    

  (本网网友 陈才《经理人》近期发布了《富人理财蓝皮书》,蓝皮书显示,中国百万富翁只有2%主要财富来源是继承家产、2%是如彩票中奖之类的偶然所得,6.9%归结于包括灰色收入的其他所得;31%来自工作所带来的稳定较高的收支结余,46%的为创业期的高成长性资本积累所得,12%是高风险投资所得。(11月7日《东方早报》)

  蓝皮书透露的一些信息饱含深意,一是构成富人的四种类型中有“资源垄断拥有者”一说,二是财富来源“6.9%归结于包括灰色收入的其他所得”。我不知道前述“资源”包不包括权力资源,但以后者的数据加以印证,应该是包括的。那么就有一个问题,这些“百万元富人”有多少是靠出卖权力致富的?

  记得原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江西省出版总社社长许志锐夫妻受贿被捉时,其妻曾抱怨:“我这样已经算少的,比我钱多的人有的是,我只是个小虾米,运气不好才被你们逮到。”这或许是事实。安徽大贪官刘俊卿有13处房产,仅在合肥便有3处,大部分被用来提供给情妇居住。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夫妇二人共受贿1325万,其家庭存款高达3200万……

  不用一一列举近年来查处的贪官名单,我们也可以看到,目前不少贪官的涉案金额动辄几百万、几千万,上亿的也时有所闻。这些贪官一旦被查处,自然被千夫所指,不仅名誉上,经济上也将“倾家荡产”。这自然是国家反腐败工作的胜利。然而,这些贪官只要未被射落马,就一定是实质上的富人。这样的“百万富翁”在中国的富人群中占多大比例?

  领导干部不进入富人群体,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党的要求。西方有一种理论认为,政治家是不应该占有过多财富的,因为政治家的收益中还包括了地位、名誉和声望等等无形财富,足以填补他们在金钱财富上的损失。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此后又多次发出相关规定,基本上铲除了领导干部“暴富”的土壤。

  尽管贪官们都有狡兔三窟,“富而不露”,给反腐工作带来难度和挑战,但是,再狡猾的兔子也斗不过猎人,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反腐的利剑也将永远高悬。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表决通过《反洗钱法》,这部法律中的一些措施将促进领导干部的收入更加透明化,将会让这些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特殊“富人”无处藏身。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王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