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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孟桢尧
中国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中国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1月29日《中国经济周刊》)。
对此笔者十分赞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理性地追求利益最大化这相当正常,所以仅仅道德约束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对违反法律和社会责任的企业严厉惩罚,否则就是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不公正。
这并不是强迫企业参加慈善活动,进行捐助,等等,笔者认为,企业能遵纪守法,能依法纳税,这就是最好的仁义道德。税收作为社会福利再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依法纳税本身就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另外,合法经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偷偷向河里排污,不放任职业病不管,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等,其实,企业只要不逾越法律这根最基本的底线,“仁义”也就做到了。
企业的“富”与“仁”本身就是可以统一的,公众对为富不仁的痛恨,实际是只是痛恨那些违法乱纪、偷税漏税的部分企业而已,这也正好极端化地反映了公众对公平公正的渴望。所以,对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这就是拒绝资本无道德论的最好办法(4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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