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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生活窘迫的湖南籍诗人黄辉,通过媒体宣称想被富婆包养,从而实现自己的写作理想。而近日,曾发表长篇小说《商海迷情》的重庆知名女作家、富婆红艳,在其博客中主动表示,愿意包养黄辉一年。网上怒骂声斥责声铺天盖地,有激进的网友认为,“包养事件对诗歌的意义远胜于赵丽华的诗”。(2月5日《重庆晚报》)
其实,如果翻翻外国文学史,才高八斗的大作家与貌美富婆之间发生的浪漫故事,可谓是比比皆是。只不过,一方没有如诗人黄辉这般“赤裸裸”地宣称想被“包养”,而另一方也不会如红艳这般表示愿意“包养”。
回头来看落魄诗人,其实我们完全不必对其是否声称愿意被“包养”如此愤怒:一是黄辉与中国文学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关系,尚有待于时间的检验;二是黄辉声称愿被“包养”固然是一种人格的丧失与精神的堕落,但却未必就是中国诗人整体的堕落;三是即使黄辉被“包养”,也不等同于中国文学被“包养”。相信这其中包含的逻辑内涵与外延,每个人还是能分得清的。
而那个所谓的作家富婆,只不过是写过小说、有些闲钱的小女人而已,其一厢情愿地表示愿意“包养”黄辉的行为,在我看来,其炒作意义远大于其“包养”之后对于中国文学的扶植意义。
两个在各自领域里都堪称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通过“包养”事件一举成就了天下骂名,按照当下文艺圈子里的炒作规律看,也算是迅速踏上了“成名”的捷径。至于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能因为迅速被炒起来的“包养”事件而受损吗?我看不会,公众的担心是多余的。
萧葱(辽宁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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