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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梁江涛
2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火腿市场专项抽查结果,两种火腿产品被检出禁用物质“敌敌畏”。分别是标称为“东阳市全华火腿有限公司”生产的“宗华”牌“金华火腿”(宗华火腿)、标称为“宣威市恒发火腿厂”生产的“宣宝”牌“宣威火腿”。(2月16日现代快报)
其实,火腿中检出“敌敌畏”的现象并非是第一次。早在2003年央视就曾经曝光过浙江金华黑心厂商用敌敌畏等“特殊工艺”防止火腿生虫生蛆的做法。使得整个“金华火腿”都受到了牵连;2005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也曾曝光过宣威市部分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宣威火腿”过程中添加“敌敌畏”防止火腿变质的现象。然而,经过了几年的系列整治,却仍然有正规企业在使用这种违法的“工艺”,着实令人吃惊!
“敌敌畏”,一个非常恐怖的名字。但是,农民们对它还是很有“感情”的。它是一种广谱高效农药,帮助农民杀死了多少糟蹋庄稼的害虫。而且,农民们在多年的使用中还总结出“敌敌畏”农药的妙用之法。我小时候夏天在乡间老家洗澡,蚊子太多,咬得小鸡鸡上都起了红疙瘩。四叔扯了一块棉球,滴上几滴“敌敌畏”,用一根细线挂在门口,立马就没有了蚊子,默默无“蚊”的冲凉可真爽!
如今,火腿里检竟检出了“敌敌畏”。听到这个检测结果,会不会有人买根“问题火腿”挂到屋梁上,权当驱散蚊子之用?这当然是个笑话。民以食为天。大过年的,连火腿都出了问题,还有什么食品让老百姓放心的去吃?食品安全不能靠领导带头吃、专家踊跃吃、商家拍着胸脯吃,而应靠完善立法,明确职能部门的问责制度,重构食品安全的市场诚信。那么,在这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谁来保护我们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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