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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网友:徐穗辉
在铜铁铝锑诸多金属之中,人们多喜欢选用铜或铝来制作电线芯子。记得在改革开放前,铝质电线较多,那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消费水平比较低。而现在,人们装修自家住宅时,都喜欢选择一些铜质电线了,这在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为什么铜质电线就比铝质电线贵呢?一是铜材与铝材相比,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二是铜的导电性能比铝的好。有人可能要问了,为什么就不用黄金和白银来制作电线芯子呢?黄金与白银的拉伸性能与导电性能不都比铜材强的多么?答案很简单,黄金与白银太贵,用来制作电线芯子缺乏可行性!
之所以以《十万个为什么?》的口吻,罗嗦了半天。是说明人们在决定一件政策能否实行的时候,不光光要考虑它实行后的好处,还得考虑它实行的可行性。缺乏可行性的政策,即使立意者的初衷再好,理由再充分,其结局肯定都是失败的,至少也是不尽人意的。举一个最近发生的例子:安徽滁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在编纂《皖东人物》时,将对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也纳入征集的范围。有市民称,一旦有人入选,不仅会让家属一辈子抬不起头,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后代(据3月6日《新安晚报》)。换一句话说,即便将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写入《皖东人物》的理由再充分,然“不仅会让家属一辈子抬不起头,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后代”的负面效果,都会让这个“写入”变得不可行。为什么呢?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犯罪分子的家属和后代有权利不被“株连和歧视”。因为前人的臭名昭著而给家属和后人带来“不光彩”的阴影和压力。尤其是对未成年的后人,这种压力可能造成不良后果。这确实是不公平的。
既然不可行就先不“写入”,或者暂时不“写入”,俟人们再也无法分辨哪一个是严嵩的后代,哪一个又是和珅的后人的时候再“写入”呗,让“株连和歧视”无可施其伎。事情本来就不复杂嘛!
然而,有人却还要力图为此事正名,强调“‘罪犯入史’没错,错在‘株连歧视’”!(3月6日新华网)这不就类似“黄金做电线芯没有错,错在它太贵了”;“国家让所有公民免费享受住房、医疗、上学待遇没有错,错在国家财政目前还不能负担”一般,真知灼见无疑是真知灼见了,只是人们在读完了这样的真知灼见之后,却有点像知道了“火车站里有旅客”,“开车接听手机不安全”,“抽烟危害健康”那样,会不会有点“恍然大悟”、“醍醐灌顶”、“振聋发聩”的感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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