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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董宏达
今天(3月19日)早上,北京某报刊载了一篇长篇报道,称“今年,有更多的香港高校纷纷进军内地招生,但去年港校与内地高校抢夺高考状元的事件今年不会再上演。因为教育部今年与香港12所院校做了一个统一的规定,香港高校如果在内地自主招生,必须在7月7日之前完成,同时把通知书发到考生手里,被港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被内地高校录取。”又称:“考生如果确认被香港高校录取后,就要缴纳1万港币的定金,学校会把录取名单交给内地相关部门,这名学生就不能再被内地高校录取。”
笔者发现,这一报道很快被多家网站转载,引发网民强烈不满,纷纷指责教育部做出如此愚蠢弱智的决策。笔者对此也写了一篇评论,正当要发出的时候,突然发现新华网转发教育部的回应,称:针对近日有媒体称教育部做出一规定,考取香港高校先交一万元港币,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这位发言人称,经向教育部有关部门了解,此消息纯属捏造,无中生有,教育部从未做过此规定。这位发言人再次提醒各媒体和网站报道教育政策务必求真求实,切不可想当然,更不能捏造事实,误导舆论和受众。(2007年3月19日教育部网站)
顿时,我喘了一口长气,愣了半天。心里在划回:某报的那篇报道长篇大论,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怎么也叫人想不到是不实的消息,然而,教育部的回应也是十分肯定——“此消息纯属捏造”。现在,我当然要相信教育部的说法,但仍然不明白,北京某报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报道?对于这样政策性较强且容易引发社会舆论的报道,是怎么发出来的?刊发前事先经没经过教育部核实?
高考政策牵动着学生、家长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神经,在高考前的关键时期捅出这样的不实报道,往小了说,对考生和家长不负责任,往大了说,容易造成舆论误导,引发社会秩序混乱。虽然教育部及明澄清了事实,但也难以消除该报道造成的不良影响。最为明显的是,在日后招生录取上这类不实报道很有可能被一些人当成骗人的依据,毕竟还有消息闭塞的角落,光靠群众自我防范有时是很难做到的。所以,对这类负面影响力大的报道,应该引起高度注意。
值得一提的是,一段时间以来,这类报道频频出现。如果说这类报道是那些对社会影响不太大的娱乐八卦,倒也没有什么,可这分明是公众关注的且有一定影响政策性很强的时政新闻,而且不是一例两例,这恐怕有点说不过去吧?有时候,不能不让人怀疑刊发这样新闻的特殊用意。
关于新闻媒体内部如何防止和杜绝假新闻,不用我赘述都比我明白得多。我要说的是,光靠媒体自律是远远不够的,新闻监管部门必然制定假新闻惩罚办法,对刊发假新闻并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媒体要给予严格处罚。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假新闻频发,我看还应该考虑对新闻监管部门问责。同时,有必要再次提起新闻立法问题,以法来管制新闻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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