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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天峰沸腾
25日上午,成都电视台两名记者在紫荆小区暗访一黑网吧时,遭到几人殴打。女老板用鞋底打记者的脸。巡警赶到调查时,女老板的儿子竟趁警察不备,用膝盖顶向记者下身,致使记者当场昏倒在地。目前,警方已对太婆的儿子处以5天的治安拘留(2007年3月26日《天府早报》)。
这家黑网吧无照经营就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又违法,殴打记者再次违法。就像记者说的,老板及其帮凶的气焰十分嚣张。为什么这么嚣张?记者短时间无法深入调查,有待执法部门的继续追踪。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就要依法经营。而“黑网吧”一类的“黑店”,是违法经营的实体,就是市场经济的“毒瘤”,它们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走向繁荣。
违法经营扰乱了法治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则。这些“黑店”不取得经营资格就经营,不按照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这些违法经营者带坏其他人效法,都不遵守法律和市场秩序,把法治经济变为无序经济。
违法经营者在破坏法治秩序的同时,也破坏经济规则,特别是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这样,合法经营的成本高,而违法经营的成本低,既影响国家的税收,又形成不平等竞争,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双重的破坏。
违法经营的最后阶段,往往是暴力抗法。最初,违法经营者无照开店,最后,无照经营必然要被查处,所以,胆大妄为的老板基本上要走向暴力对抗执。至于无权直接查处违法经营的记者,更是不会被违法经营者放在眼里。
为什么“黑店”能够较长时间存活下来?一般地说,“黑店”都有保护伞。一种是“红保护伞”,背后有党政官员等撑腰或者“协调”关系。一种是“黑保护伞”,背后有“黑恶势力”或者“流氓团伙”助阵;有的老板本身就是“流氓”一族。
为什么违法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因为市场经济初期的混乱无序,因为执法部门的软弱和多部门管理脱节,导致违法者怀有侥幸心理,寻求在夹缝中生存。比如成都的文化部门表示,网吧无证经营只有工商部门有权查处。
成都这家黑网吧,有30多台电脑,资金比较雄厚,不是困难职工有能力投资的,多少都有一些政治或者经济“势力”在起作用。一般行政执法部门对老板“耍流氓”无计可施,连成都市文化局稽查大队长刘平都说:“那个太婆太凶了……”而公安部门对小纠纷往往不愿或者无暇顾及。
对于“黑店”这类市场经济肌体上的“毒瘤”,无论是一般行政职能部门处理,还是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出击,都应该尽早制止和取缔。正不压邪,怎能叫做法治经济?正不压邪,怎能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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