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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梁江涛
中央纪委监察部30日召开新闻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今年要围绕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月31日中国广播网)
应该看到,作为普通老百姓关注反腐败是对国家大事的关心,一方面让公众了解中央对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又让公众对官员腐败案件有充分的知情权,进而不做旁观者,积极参与到反腐败斗争的行列中来。因此,强化反腐宣传,具有重大意义。
中央召开新闻工作座谈会,强调加大反腐倡廉宣传的力度,提高其宣传质量和水平,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央对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充分自信。作为公众,应相信中央对反腐倡廉的全面部署具有连续性和针对性,无论是对上反映问题,还是向下传达声音的渠道都是畅通无阻的。新闻舆论应明确责任,坚持把在反腐问题上的正面报道、及时报道、准确报道作为落脚点。
近年来,反腐败的声音不断从中南海传出,掷地有声,振聋发聩,令广大人民群众欢欣鼓舞,令腐败分子不寒而栗。在一些官员腐败案件中,就有好几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腐败分子自感凶多吉少,大势不妙,在强大的政策和法律感召下,主动交代问题,并痛哭流涕的提出愿意做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更多的干部。事实证明,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反腐败具有权威性和现实意义。
但是,也要看到,某些媒体对反腐败的宣传却停留于程式化。有搞热衷于炒作,贪官一落马,只管屎盆子往头上扣;有的“见到鸭子就是猫”,为了抢着见报,刚立案就道听途说,胡乱猜测,动辄“内部消息”,“第一现场”、“绝对爆料”;有的人云亦云,“三人成虎”,不能客观对待尚未有定论的案件,误导公众。而有的则目的性发生偏离,眼睛盯紧“敏感关键词”,“性高”而“采烈”,没有贪官包养情妇、嫖娼的消息和评论几乎很难见光。这一切无不凸现出媒体的一种功利性动机,需要加以正确引导。
普希金有句名言:“法律之剑不能到达的地方,讽刺之鞭必定可以达到。”当前,应大张旗鼓地为反腐败营造社会舆论和文化氛围。大凡反腐题材的宣传报道和文艺作品都普遍受到老百姓的欢迎,这代表一种民心,体现一种民意。让反腐新闻宣传成为一种导向、一种示范、一种借鉴,廉政文化氛围就一定能在全社会迅速形成,腐败现象就失去其生根的土壤和生存的气候,难以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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