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您当前的位置 :四川新闻网 > 太阳鸟时评 > 新闻热评  正文  

兰州城管对小贩的“信誉”!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7-04-03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柏墉(职员)

  兰州市的小摊贩只要每月定期给城管缴纳一定的“罚款”,就可以随意占道经营,而罚款单据就是护身符。你别以为这是谣传,当“卧底”记者以占道小贩的口吻和身份,与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中队的刘队长进行接触,问到会否交了钱还要被查时,他给记者做了这样的保证:“啊哟,我们是政府部门、执法机构,怎么会那么没有信誉呢?”(4月2日《西部商报》)

  信誉,这本来是个很积极意义上的名词。但是,当今天它被兰州城管说出来时,就怎么咂么都不是个味儿!怎么回事呢?我觉得应该这样来看:城管本来是干什么的呢?城管,城管,顾名思义,当然是搞城市管理的。再往深里说,他们还应该是公务员吧,是吃财政饭的,是被纳税人养活的。既然如此,那么,要说到他们的信誉,那理应体现在公正执法,保证纳税人的利益等方面。但是,现在您看这位刘队长口中城管的信誉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那可不是什么公正执法,更不是保证纳税人的利益。恰恰相反,它是就城管们把管理城市的权力拿来换钱而言的,是就严重损害纳税人的利益而言的,当然更是就破坏法律、破坏社会秩序而言的。如此意义上的信誉,能让人感觉正常吗?

  然而,关键的问题是,面对这种现实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想来想去,恐怕只有一种选择,那便是查查他们弄那些“罚款”去干什么。而那个执法局五中队的一位副队长是这样告诉记者的,“要上交局里的,每个月都有任务的。”但是,先不要高兴得太早,不要以为如此一来“罚款”的去向就有着落了。因为前面说到的那几位城管队长们的顶头上司、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永忠斩钉截铁地说: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2005年9月1日成立以来,就没有向各区的执法局下达过任何的经济考核指标,市执法局严格禁止各级城管执法机构以罚代管。

  由此看来,虽然兰州城管口中的那个“信誉”让人咂么起来很不是个味儿,但即使再不是个味儿,恐怕我们也只有接下去继续咂么的分儿了。

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频道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频道文章,请与本频道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付稿费与作者。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王涵 ]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报道

 
 

   

  各位网友:

  在探索和耕耘中,“太阳鸟时评”又走过了一年,感谢广大网友和评论作者热心投稿,为频道贡献大批美文。大家都说,“太阳鸟”进步了,并非不谦虚,只是站在巨人们肩膀上,没有理由不起飞。新年有些新想法,也跟大家说说:

  一.关于投稿

  1.原创、客观、简约(千字左右为宜)、文风活泼、不八股、可读性强,欢迎“新形态”评论。

  2.时评、杂感均可,时评请加上新闻由头及链接地址,尤其批评、监督类评论。

  3.稿件发布可采用笔名,请邮件告知编辑作者真实姓名、通联。

  4.专投、首发稿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将优先考虑;稿件3个工作日内未发布,则不再发布,网友请自行处理。

  二.关于稿酬

  实行鼓励付费制,按作者对频道的贡献程度(包括稿件数量、质量、反响、转载率)支付半年或年终奖金。鉴于网站的属性及定位,坦诚地说,稿酬微薄,不足以慰劳作者的辛苦耕耘,但编辑和网友的心都是真诚的,愿您还能在“太阳鸟”有物质以外的收获。

  三.关于文集

  作者在“太阳鸟时评”发表文章达到5篇以上,并愿意成为“太阳鸟”的特约评论员,请来信告知,小编将为其建立文集。

  四.关于选稿

  1.四川本地新闻时评优先。

  2.同题时评只选取1-2篇,稿件质量不相上下时,时效优先。

  3.欢迎倡导社会正义、人文关怀、公正民主,理性引导、监督得当的稿件。

  4.“拼贴”稿件、评论贩子请绕道而行。

  5.观点独特、说理客观、独树一帜者,“规则”为您让路。

  web2.0的特征是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平台开放,“太阳鸟”时评是网友共同的舞台,欢迎一切构想、建言、意见、投诉,请发送到邮箱,共同商议。

  投稿信箱:lengyue0108@163.com

  联系电话:028——85175623


联系编辑:lengyue01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