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您当前的位置 :四川新闻网 > 太阳鸟时评 > 新闻热评  正文  

“情杀”,从此不判死刑吗?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7-04-05 来源: 人民网
 
    

  作者:李曙明

  情杀从此无死刑?各地法院近来对多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凶杀案件所做的判决,让我产生这样的疑问。

  按照法律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都属于死刑,只是执行方式不同,但从法律后果来看,判死缓最终被执行死刑的,司法实践中少之又少。

  对于被告人来说,被判死刑和被判死缓,可谓“冰火两重天”。本文所说的“死刑”,单指“死刑立即执行”。

  媒体最新披露的一起情杀案发生在北京,被告人叫宋立明。因为感觉女友对他冷淡,他“用双手去掐她的脖子,直到对方不动了才松手,随后又找来鼠标线继续勒女友的脖子……又从墙上取了把刀,向女友左胸扎了三四刀。”在法庭上,他一再请求判他死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死缓。(3月29日《新京报》)

  时光倒流,一幕幕悲剧何其相似:因为前女友违反“三个月内不能交新男朋友”的约定,莫日来携带菜刀从海南赶到广州将女友砍死,被广州中级法院判处死缓(3月21日《南方都市报》);林彬因不堪忍受女友对自己的冷漠,杀死了同居七年的女友,被海南中院判处死缓(3月21日《商旅报》);任汉宁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掐死女友,为毁尸灭迹又将尸体肢解,被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2月15日《三秦都市报》)……

  笔者在网上搜索了最近几个月全国有关这类案例的报道。除了“主人公”不同,发生地点不同,案情、判决结果惊人的一致:女方因感情纠纷而惹杀身之祸;被告人均被判处死缓。

  按照法律规定,死缓适用于罪该处死,但因为有可宽恕情节因而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那么,他们可宽恕之处在哪里呢?对判处莫日来死缓,广州中级法院给出的解释是:“本案是因感情纠纷而起,属事出有因”;而海南中院判处林彬死缓则基于:“本案系因同居生活期间矛盾激化所致”。

  每一起案件都“事出有因”。仅仅因为“事出有因”的“因”是感情纠纷而排除死刑适用,这样的逻辑让人看不懂。不过,如果各地对这类罪犯判处死缓,仅仅是法官自主意识下的“英雄所见略同”,问题似乎还不大。

  然而,在一些地方,情杀不判死刑正在成为一项对法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硬杠杠”。2007年1月23日《天府早报》报道,四川省高院院长李少平明确要求全省法院系统,对于因婚姻、家庭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一律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据笔者所知,更多的地方虽然没有像四川一样说得这样明确,但作为内部掌握的标准,对感情、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判处死刑,也已成为法官量刑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我不是“刑罚报应论”的信奉者,非要置被告人于死地而后快,然而,和其他暴力犯罪相比,这类犯罪的恶劣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并无二致。既然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角度考虑,我们保留了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那么,对这类案件一律判处死缓是否妥当?如此“一律”可能带来怎样的后果?对这些问题,必须审慎思考。

  情杀不判死刑,意味着这类犯罪的罪犯,无论其犯罪情节如何恶劣,社会危害如何严重,他都不会被处以极刑。这如何体现罚当其罪?又如何实现社会正义?尤其令人担心的是,这样的规定,可能将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推向危险的境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包括死刑在内的每一个刑种,对罪犯而言是惩罚措施,对公民而言则是保护手段。对感情、家庭纠纷案件被告人一律不判处死刑,意味着对这些案件的被害人来说,她们失去了死刑这一最具威慑力的保护手段。当感情纠纷成为“免死牌”,“反正死不了”的心态可能让一些人在犯罪时更加肆无忌惮,妇女将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

  在死刑问题上,我赞成“杀少,慎杀”。但对感情纠纷案件被告人一律“网开一面”我却坚决反对,因为它不仅背离了罚当其罪的原则,而且可能成为摧残妇女的“帮凶”。

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频道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频道文章,请与本频道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付稿费与作者。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王涵 ]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报道

 
 

   

  各位网友:

  在探索和耕耘中,“太阳鸟时评”又走过了一年,感谢广大网友和评论作者热心投稿,为频道贡献大批美文。大家都说,“太阳鸟”进步了,并非不谦虚,只是站在巨人们肩膀上,没有理由不起飞。新年有些新想法,也跟大家说说:

  一.关于投稿

  1.原创、客观、简约(千字左右为宜)、文风活泼、不八股、可读性强,欢迎“新形态”评论。

  2.时评、杂感均可,时评请加上新闻由头及链接地址,尤其批评、监督类评论。

  3.稿件发布可采用笔名,请邮件告知编辑作者真实姓名、通联。

  4.专投、首发稿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将优先考虑;稿件3个工作日内未发布,则不再发布,网友请自行处理。

  二.关于稿酬

  实行鼓励付费制,按作者对频道的贡献程度(包括稿件数量、质量、反响、转载率)支付半年或年终奖金。鉴于网站的属性及定位,坦诚地说,稿酬微薄,不足以慰劳作者的辛苦耕耘,但编辑和网友的心都是真诚的,愿您还能在“太阳鸟”有物质以外的收获。

  三.关于文集

  作者在“太阳鸟时评”发表文章达到5篇以上,并愿意成为“太阳鸟”的特约评论员,请来信告知,小编将为其建立文集。

  四.关于选稿

  1.四川本地新闻时评优先。

  2.同题时评只选取1-2篇,稿件质量不相上下时,时效优先。

  3.欢迎倡导社会正义、人文关怀、公正民主,理性引导、监督得当的稿件。

  4.“拼贴”稿件、评论贩子请绕道而行。

  5.观点独特、说理客观、独树一帜者,“规则”为您让路。

  web2.0的特征是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平台开放,“太阳鸟”时评是网友共同的舞台,欢迎一切构想、建言、意见、投诉,请发送到邮箱,共同商议。

  投稿信箱:lengyue0108@163.com

  联系电话:028——85175623


联系编辑:lengyue01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