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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王军荣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派出所门前的两个告示板上写着紧急通知:“全乡所有15-没有死的人员必须在4月30日前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据《人民图片网》4月7日)
短短几行字的通知,却透着一股强劲的“管理霸气”,称之为“恶语通知”可谓名副其实。
什么叫“没有死的人员”?写成15周岁以前不就得了。为何必须在4月30日前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根本就没有规定做身份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果公民有需要做身份证,他(她)自会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在派出所门前还有一块牌子上写着:罚款500元。哪条法律规定居民如果不在派出所规定的期限内做身份证要罚款?派出所身为执法机关,却是知法犯法。这种做法,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都是让人寒心和不理解。
其实,派出所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是违法的,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恶语通知”是伤人心的,可他们偏偏这样做了,其骨子里是不将当地居民放在眼里,因为是权力部门,因为是管理部门,总认为自己高高在上,居民如果不听话,就是对其的不尊重,不听话,就要拿点颜色给他们看看,结果,“恶语通知”就出来了。
“恶语通知”透着的“管理霸气”,让人感到民本意识的缺失。而这种民本意识的缺失却不只出现在派出所。同一天有则新闻:不少外地来宾甚至土生土长的郑州人有这样的感觉:郑东新区建设日新月异,但新区的道路命名和指向却让人找不着北。其实,2005年8月,郑东新区路名列表乍一在政府网公示,郑州市民赵国洲等即提出质疑,多次向有关部门作出书面反映并提出修改意见,但层层批复之后,问题依旧。为此,赵国洲老人走上漫漫的信访路,省信访局有关人士称,“这是为社会公益事业而信访的第一案”。(4月7日《今日早报》)当我们为赵国洲老人的认真和执着感到敬佩的同时,却为当地的管理部门感到寒心,他们就无视于一个公民的执着,反而认为赵国洲不拥有对路名的解释权。
“恶语通知”也许是个极端的例子,不过那些没有以“通知”的形式出现的“恶语告知”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随处可见的。说到底,关键还在于我们群众的力量还不能足以决定他们的前途命运。如果他们的前途和命运是掌握在老百姓的手中,那此类的 “恶语通知”恐怕是不会再出现了。
“恶语通知”在媒体曝光之下,可能会很快消失,但不知当地派出所会作出什么的解释。不过,即便是取消了或是改正了“恶语通知”,但如果民本意识还没有得到提高,恐怕类似的事情还会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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