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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禾刀
4月11日举行的纪念包公诞辰1008周年座谈会上,有关专家及包公后裔共同提出:政府应组织新任职干部面对包公像缅怀先贤,并立下廉洁正直、勤政为民的誓言。(4月13日东方今报)
好纳闷:新官上任要拜的为什么会是包公,而不是庄严的法律?包公与法律到底谁更重要,谁更有警示意义?时常看到香港警匪片里警察拜祭红脸“关公”的镜头,而事实上,当地政府公务员上任宣誓并不是“关公”面前,而是手按《基本法》。让新任职干部拜祭包公而不是法律,这到底是警示公务员要以个人魅力行政,还是依法行政呢?
包公,字希仁,北宋人。对如包公,《包公墓志》上说:声烈表暴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自古以来,能获“公”之称呼的人并不多,而包公就是其一。当然,包公真实历史面目还有待考证,但他流传到今天的形象则主要来自于民间流传,我们今天依然能欣赏到许多有关包公的戏曲《铡美案》、《打龙袍》、《怒弹国丈》、《陈州赈粮》、《四下河南》等等,正是这些戏曲,塑造了包公清正廉明,刚直不阿,无所畏惧的光辉形象。
我想,专家的建议大抵也缘于民间对包公形象的认同。不能否认包公崇高的个人魅力,他可以无视王亲贵族,权贵蛮横,几乎天底下断不了的案都能在他这里找到公道,也所以,据称是清朝的陈世美也被移花接木,头颅居然落在数百年前的包公的铡刀之下。
包公之所以能做出别人不能做的一切,除了依靠当时制订的一些法律,更主要的是他获得了皇帝的充分信任,拥有皇帝亲授的三面铡刀:龙头铡铡皇亲国戚,虎头铡铡文武百官,狗头铡平民百姓,而这一殊遇并不是每一个官员所能拥有的。如果没有坚实后盾,包公恐怕也是回天无力,空有一腔抱负。所以在《铡美案》一戏中,由于对象权势地位几近巅峰,包公也不得不先斩后奏。这也就是说,在那个封建王朝专制,个人权威至上的年代里,包公充其量只是一个将“人治”功能发挥到极至的代表。
自包公诞生至今,历史的车轮已经跨过了1008年。包公的形象当然仍旧值得我们敬佩,但我们从包公这个民间历史形象中更应深思的是,如何破除“人治”色彩,让所有的公务员都能自觉依法行政,而不是象包公那样,仅凭雄心壮胆和三面上斩皇亲国戚,下斩平民百姓的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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