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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梁江涛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一中资公司驻埃塞俄比亚项目组遭袭击并造成人员伤亡发表谈话。4月24日,一家中资石油公司设在埃塞俄比亚东南部地区的项目组遭200多名不明身份武装分子袭击并抢劫。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袭击造成中方9人死亡,1人轻伤,7人被绑架,有关情况仍在核实中。 (4月24日外交部网站)
据悉,我国政府强烈谴责这一武装袭击暴行,对中方和埃塞遇难人员表示哀悼,对其家属及伤者表示深切慰问。外交部、商务部、中国驻埃塞使馆和有关企业等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向埃塞方面提出紧急交涉,要求全力搜救遇袭中方人员,确保其安全获释,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埃塞的中资机构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协助做好有关善后工作。据了解,埃塞政府已增派军队赶赴事发地点。
应当看到,非洲、南美洲和俄罗斯曾被列为出国人员的二类危险地带。这里虽不像一类地区那样危机遍地,但部分区域治安状况不容乐观。非洲贫富差距较大,情况复杂,各国国情千差万别;而且一些国家和地区传统治安混乱难以迅速改观,恐怖组织、反政府武装以及其他分裂组织都对海外国人构成安全威胁。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的安全问题专家李伟说:“只要中国人持续不断地走出国门,安全事件就会有一个庞大的基数,不能奢望彻底杜绝。”由此可以看出,今后的中国公民海外安全问题可能依然严峻。
不能因为海外国人遇袭的突然性就忽略继续强化预警机制,相反越是改革开放,国门大开,加强与外国的经济合作与人员交流,越是要加强安全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政府应利用网站和其他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各国的安全状况、旅游、经商、劳务等信息;跟踪、分析和研判有关涉及国外中国公民和企业安全的信息;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评估,不仅及时在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网站上发布预警信息,而且应通过各种渠道使出国公民充分知情,比如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援外施工和承接对外劳务合作工程的中资企业可以通过其主管部门或企业总部予以通报,对非组织性的公民也应通过不同途径主动告知安全信息,逐步形成公民在外国的安全信息全程跟踪与反馈制度。
我国综合实力的发展与壮大既是国际合作项目倍增与出国人员增多的一个主要原因,又是中国公民在国外遭遇人身安全威胁的一个客观因素。那么,既然国力上升,国人腰杆粗了,就完全有可能采取一些新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周密部署的自卫措施,确保安全。首先是针对有组织对外合作这一块,应培训和配备专门的对外保安人员,以每一个法人企业为单位建立一支对外保安队伍,凡到有危险存在的国家从事作业,对外保安队伍先谴到达,并根据所在国情况视情展开安全工作。这是一支企业在对外合作中的武装力量,一方面接受政府外交部的协调指导,一方面受国内专门机构的领导和指挥。更重要的是尊重所在国的法律,一切在所在国法律的前提下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只要有危险存在,对外保安不惜一切代价保卫同胞安全就是他们的神圣职责。凡是经过评估所在国确实能够保障安全的,企业对外保安队伍可以“训而不出”,即随队出国仅是学习,无须承当实质性的保卫任务。其次,可以有条件的对一些非组织性出国人员实施枪支开禁,即在严格限制和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一部分出国人员,主要是经商人员以纯粹自卫目的持有枪支,同样也应尊重和遵守所在国关于持枪的法律法规,在对方能够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携带枪支武器出入公共场所。
这些只是笔者的一些初步设想和建议,具体落实起来需要大量复杂的配套措施。不过,无论如何,海外国人的安全问题已经摆上决策者的重要议事日程,本着以人为本,加强服务和协调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的出发点,在第一时间保障海外国人的人身安全应在制度和措施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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