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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姜文兆
据《家庭导报》(5月22日)消息,主要来自河南省宝丰县的“艳舞表演团”,近年来持续不断地骚扰湖南省的一些县市,严重地污染了当地的文化市场环境和民间风气。深受其害的湖南宁乡县公安、文化等部门多次对之进行查处,累计已拘留过三四十个涉黄人员,但仍收效有限、禁不胜禁。而且在处罚过程中,还遇到演出者持有合法证照、取证难等棘手问题。演出许可证俨然成为涉黄表演这一文化毒瘤的保护伞。
流窜到内乡县的这类涉黄表演团体,如今在湖南省大有蔓延扩张之势,它们在合法演出证照的庇护下,成为玷污社会风气、毒害人们心灵的一股股祸水。然而要对之进行查处却颇为困难,因为他们握有政府部门批准核发的营业演出手续,演出地管理部门无法拒绝其登记和演出,而公开的节目单里也没有出现涉黄名目,使得现场取证更为不易。
报载在河南宝丰县,花3万元就能办出演出许可证。于是5—8个女子凑在一起,便可“凭证”在全国各地畅通无阻地“演黄”。她们大都文化不高,其中有的脱衣舞女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由于把关不严、审批松弛,只要交钱就能搞到工商执照和演出许可证,因而宝丰县的艳舞表演团体已达数百家之多。其泛滥程度令人吃惊。有如此之多的艳舞团体,其合法证照如此容易获得,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状况?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担负着专业的管理和规范职能及责任。尤其是对于涉黄类表演理应“严防死守”,不能使之出笼和扩散。可有些地方的专门机构却放弃责任和底线,将办理证件当成“创收”渠道和手段,只要给钱来者不拒,致使演出证等成了涉黄文化毒瘤的避风港。这种渎职弃责现象值得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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