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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魏文彪
云南省政府官员车志敏25日称,该省将在全国首设“诤言奖”,最高奖金高达5万元人民币,以此鼓励民众讲真话讲实话,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6月26日中新社)
设立所谓“诤言奖”,当然是“为了听取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但是对于当前不少地方而言,最不缺的其实就是公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最缺的是对于公众意见与建议的落实与执行。对于一级地方政府来说,依法行政、不断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对于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的要求,就是政府工作的行为指南;另外,每年的人大与政协会议期间及闭会之后,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都提出了不少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领导干部外出调研也能听到不少民众的呼声,部分群众还通过举报与信访方式提出了对于一些具体工作与个案的改进意见。如果政府官员对法律与职责提出的要求都难以做到,原有的意见与建议都没有落实与执行,在此基础上又大张旗鼓地开展所谓“问计于民”活动,甚至设立高达数万元的奖励,又有何实际意义可言呢?
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说,他们的“诤言”能为政府采纳固然高兴,但是他们最关心的还是意见与建议的落实情况。对于民众来说,他们的合理建议与意见能够得到落实,能对政府改进工作起到一些推动作用,即会感到满足与欣慰;反之,他们的合理意见与建议表达之后,却不能在政府工作中得到具体体现,则给予再多的奖励,他们也不会感到满意。所以,对于与政府行政行为利益攸关的民众来说,他们最需要的不是奖励,而是提出的建议与意见能对政府工作与地方发展发挥作用。
政府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根本目的在于进一步改进自身工作,以让更多的群众感到满意。也就是说,听取意见与建议是为改进政府工作服务的,政府工作得到改进应是听取群众意见的自然结果。但是,如果人民群众提出意见与建议之后,政府只抱“姑妄听之”的态度,不将其化作为具体的实行政行为,则听取民众意见与建议不但失去实际意义,而且也是民主决策与行政上的本末倒置,是政府行政理念与行为的异化。这样一种变异的“听取民众意见与建议”,其目的在于为自身树立一种“开明”形象,同时也是为了能“将工作做到面上”,因而同样是一种“形象工程”。抱持这样一种目的的“听取民众意见”,所好的并不是群众意见与建议及其所能发挥作用本身,而是期冀通过这样一些活动为自身树立“良好形象”,因而实际上与叶公好龙无异。
在听取民众意见与建议上所以会出现类似叶公好龙的现象,缘于民众无法对他们的意见与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更无法通过程序设置责令官员落实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因而一些政府所举办的“问计于民”活动难免走形、变样。追根究底,变异现象出现的根源还在于民众尚难真正掌握政府官员的前途与命运,因而一些官员才会习惯性地“一切做给上级领导看”,在问计于民及其他领域出现叶公好龙现象也就并不奇怪。
所以,要杜绝行政行为中的叶公好龙现象出现,落实民众的监督权利、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提高民众在决定官员命运上的权重,远比政府官员举办自上而下的“纳谏”活动重要。回归民众与政府及官员之间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关系,回归民众政府官员命运决定者的地位,才是问计于民及其他行政行为才不至出现扭曲与变异,以及民众权益得到尊重、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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