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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叶雷
“带头大哥777”博客的博主王晓,目前已被吉林省警方控制。此次是由证监会同公安部联合督办,据称王晓违反了证券法以及涉嫌非法经营,涉案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目前,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双管齐下进行调查,最后的调查结果将一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新快报》7月10日)
郎咸平总结中国股市,说中国股市是一个消息股市,是一个内幕交易严重的股市,真正的赢家是幕后人,而非股民。中国股市一日走不出消息市,中国就不可能造就真正的股民,就不能成就中国的巴菲特。股票市场就永远是投机的地方,而不是投资的地方。
这一轮的大牛市也许从某个方面印证了郎咸平的这种看法。一个股票在正式发布利好消息的前几天,就开始连续涨停,这是很奇怪的一个现象;网上出现了众多的炒股博客,“带头大哥777”博客就是其中的之一,其点击率超过了3千万;收会员费推荐股票的各种个人、组织更是无计其数。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他们?仅仅因为他们推荐股票的准确率相对比较高。为什么他们的准确率比较高呢?这就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问题了。
为什么美国的股市步入了正途,郎咸平把功劳归在美国证券监管实行的有罪推定原则。证券监管有罪推定又叫辨方举证,也叫举证责任倒置,它假设上市公司、股票经纪咨询人员都是有罪的,你除非你能证明你清白,不然就是有罪。因为自证清白很难,所以才使得市场上没有人敢操纵股价,没有人敢内幕交易。
郎咸平还举了一个和中国人有关的例子。事情发生在香港,1997年12月31日号,要把万利酒店卖给万毫酒店。当时有个姓寥的香港人跑到美国,在要公布这个信息前一天上午,买了一亿多股万毫酒店的股票。到了下午一公布好消息,他就赚了一千多万美金。可是,第二天,美国的警察就敲他的房门没收他的护照,六月份上庭,什么原因,内幕交易。他马上找律师,他说:“律师啊,其实我也不是什么故意的,也不是什么内幕交易,刚好那天我老婆没有和我吵架,我心情一高兴,又没有下雪,我就去买了。”没想到,他的律师告诉他:“这个你在香港在亚洲玩是可以的,在美国是不可以的,你要向美国证监会证明你在买这支股票的时候你不知道第二天下午要有好消息公布,怎么证明,没法证明,证明不出来,那你就是有罪。”没办法,这个香港人承认有罪,他除了把赚的钱全部还给了上市公司以外,还交了一两千万罚款被驱逐出境永远不准回来,这个就是内幕交易的下场......
在中国的股市,小道消息满天飞,甚至连政策调整,也有人未卜先知。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国资委、发改委等单位管理人员本人或者亲朋好友买股票,哪个不是赚个满袋。“带头大哥777”真的那么神奇吗?不得而知。
在刑法原则上实行“无罪推定”的西方法治国家,大多数都学习了美国的做法,证券监管法律与刑法应采用不同的举证原则,采用“有罪推定”原则,由辨方承担举证的责任与义务。在证券市场监管中实行“有罪推定”原则,不仅可降低监管成本,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提高监管效率,更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从而使中小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而事实也证明,未采用这一原则的国家与地区,其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一般均大打折扣。我们在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时候,成熟的证券监管经验也应该学学。
在没有法律支持的条件下,对“带头大哥777”还不适宜实行有罪推定原则,但希望从“带头大哥777”的案件中找到一些支持证券监管“有罪推定”的证据,以促使“有罪推定”早日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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