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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梁江涛
昨日,《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草案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至6倍征收。违法多生育者不得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7月24日长沙晚报)
富人超生了,拿罚款支招,岂不是“正中下怀”?富人之所以敢于“闯红灯”、“踩红线”,就是因为腰包鼓起来了,不仅拥有大量可供回旋的社会资源,而且积累起来的物质财富足以抵挡数倍于中低收入者的罚款。更何况对富人超生进行加倍罚款,极易在公众中造成误导,“只要有钱,想生就生”,制度的设计者事先是否考虑到这样的影响?
堵塞从政、参政之门同样不足起到教育和威慑违规超生富人的作用。不可否认,富人有了钱之后就盘算着有名有势,有身份,有地位者大有人在,这部分人想着做官做公益之事,积累政治资本和崇高声誉,这无可厚非。但也要看到,富人群体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群体——有人想从政,有人不想从政,有人从政是个人努力的结果,而有人从政则是顺其自然。因此,从政准入门槛,对相当一部分富人没有约束力。
对富人超生,最有效的一招就是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将超生受罚情况作为诚信缺失行为记录在案,以相应的分值进行倒扣,直接与个人的商业活动、资质奖惩以及金融信贷、税收优惠、企业设立与变更、合作经营等捆绑在一起,终生受用。
富人超生罚款,如九牛一毛,不能伤其筋骨,更不能触及其灵魂。那么,既然有更好更科学的办法,为何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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