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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王玉初
甘肃平凉中院不公开审理了该县某乡村小学校长罗某强奸、猥亵女学生案。据罗某本人交待和受害人相互检举,涉案女生有70多人。(8月1日《西部时报》)
看罢新闻,除了震惊就是愤怒。笔者不禁想问,如此禽兽校长何以能作恶20年?
首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难辞其咎。一个屡屡伤害学生的禽兽老师还能被提拔到校长职位,这不免让人生疑:难道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都是睁眼瞎吗?难道有关部门在对学校干部的考察中就没有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或者是视一些人的反映于不顾呢?这种失察之责,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有人承担。
其次,校长作恶,老师为何会集体失语呢?俗话说,天底下没有不透风墙。罗某作恶,难道和他一起工作的老师都不知情?我想不至于全然不知。那笔者又要斥问:身为人师,何以要那般明哲保身呢?师德又何存?另外,笔者猜测,罗某身为校长,其他教师可能慑于校长的权威而不敢说。这便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保障老师有说“不”的权利,或不会因为举报一些犯罪行为而遭至报复。这同样值得警醒。
再者,学生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十分缺乏。试想一下,如果有受害者早些站出来揭露罗某的罪恶行径,他也许就不能连续作恶20年,后来的学生也许就能免遭其害。可遗憾的是,罗某一次次的恶行,换来的结果却是学生一次次的忍让。这也侧面反映出:一直以来,小学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学校在此方面的教育存有瑕疵,理应引起重视,并尽早给中小学生补上安全和自我保护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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