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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邓海建
珠海首倡公务员集体学太极。今年公务员首次被明令纳入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尽管珠海公务员九成以上体质合格,但体质良好以上者甚少,问题集中表现为男性体重偏重、超重,反之女性偏轻、超轻;心功能指数合格率仅有47%。为此,珠海市体育局日前向全市机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公务员集中学太极拳,积极参加强身健体。(8月12日《广州日报》)
奥运来了,中国人也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那么,公务员打打太极也算一种健身运动,本未尝不可。问题是,为何网友多对这则“健身新闻”敏感而多疑呢?道理恰恰在于“公务员打太极”在时代语境下很容易被舆论误读为新式“公务员福利”:一者,集体打太极的目标是“体质良好”,在亚健康、过劳死频仍的当下,这个相对超然的行政诉求不是普通的健康的底线,显然是一种高级待遇;二是“集中学太极"的方式让人质疑,如果公务员的工作都到了废寝忘食、无暇锻炼的地步,"集中学习"当然有必要,但如果是休息时间充足、节假日正常(甚至相对宽裕)之下而不锻炼,纯粹是个人选择或意识的问题,以行政公文的方式要求大家集体锻炼难逃"集体自肥“嫌疑——”什么时间集体锻炼“、“谁埋单”都得经得起程序正义的拷问。
其实,如果是一家私人企业,发文要求所有员工瞄准“体质良好”而“集体”打打太极,不仅不会招致非议,几乎可以进慈善榜了。可见,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为何打太极”和“如何打太极”,而在于“谁先打了太极”。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一书中,将某个集团或个人提出要求的过程称为“利益表达”,多数人的意愿所达成的共识,称之为“公意”,就是我们流行表达的“公共利益”——而“公意”,被视为公共政策的前提。那么,作为政府部门的体育局向“全市机关单位”发出的通知,显然属于“公共政策”,它符合公共利益(或者说表达了公共利益)吗?这个问题还要回到一个老问题上来:政府职能部门以何种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答案显然不可能是以“公务员打太极”为表征的部门利益。当然,如此说来并不是禁绝了“公务员打太极”这项公共政策,如果卖水果的打太极了、农民工开始健身了——而我们的公务员还身陷于繁重的公务之中,发文集体打太极就太必须了。
是的,“全民健身”应优先于“公务员打太极”。“政府倡导、市民参与,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应该是我们与奥运同行”的主体,我们在关注政府公务员“良好”以上体质的时候,绝不能淡忘了市民、居民、人民普及性的健身活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代表者丹哈特夫妇曾给政府提出过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当我们急于掌舵时,我们是否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劳动者的体质,是我们这个社会奔涌向前的根基;全民健身,才是增强全民体质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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