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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网友:李红军
新华社记者获悉,截至14日凌晨记者发稿时,湖南省凤凰县在建沱江大桥坍塌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上升至14人,另有22人受伤。目前,现场施救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凤凰县位于湖南西部,属于典型的苗族聚居区,是著名的旅游胜地。13日下午4时40分发生坍塌事故的沱江大桥,位于湖南凤凰县至贵州铜仁地区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堤溪段,大桥长320米,宽12米,为4跨型石拱桥,原计划于2007年8月底竣工通车。(8月14日新华网)
一座尚在建设中的大桥,莫名其妙地在瞬间化为瓦砾一片,在建大桥成了名副其实的“短命桥”,成了又一个“豆腐渣工程”的“样板”。虽然这次大桥坍塌事故造成了14人死亡,2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我们还是应该值得庆幸,试想,如果在竣工之后发生这样的坍塌事故,将会死亡多少人,将会毁坏多少车辆,这账不能不算。
一座在建大桥尚未履行自己的“光荣使命”,便成为另一种社会“命伤”,成为另一种社会之痛,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在建大桥何以会成为“短命桥”?笔者以为,腐败是“短命桥”的幕后元凶,我们必须通过“短命桥”的坍塌来个“顺藤摸瓜”,揪出其中的腐败分子,否则无法向人民交待。
这几年腐败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尤其是基建领域的腐败令人触目惊心。这几年,我们国家虽然加大了对基建领域腐败的惩处力度,但是仍有相当多的腐败分子心存侥幸心理,大肆搞权钱交易,首先在招投标时就埋下了腐败的种子,一些掌控着招投标大权的单位和部门,不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招投标标准进行,而是进行“幕后操作”,所谓的招投标早已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具有施工实力和资质的施工企业揽不到工程,而那些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甚至是个人承包户却能“顺利得手”。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更是处处弥漫着“腐败因子”。不法承包商得到工程后,他们不是积极想方设法保质保量,而是挖空心思地进行“工程节俭”,或者以次充好,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而我们的质量监管部门由于得到了不法承包商的好处,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产品不合格,大笔一挥便轻易地放过,钢筋、水泥等主要建材产品,即便标号不达标,仍然能使用到工程上。如此一来,大桥坍塌只是迟早的事,因为大桥是腐败衍生的“怪胎”。
湖南省风凰县沱江大桥的坍塌,绝非个案,它是整个基建腐败的一个缩影,甚至说是基建领域腐败的“冰山一角”。透过这个大桥的坍塌,我们更应该反思和正视整个基建领域的腐败问题。在建工程关涉国计民生,关涉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一种游戏的态度,既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人们生命的不负责任。这一事件警醒人们:清除基建领域的“腐败因子”已是刻不容缓,基建领域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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