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您当前的位置 :太阳鸟时评 > 时政评论 正文  

解读贪官“小额上交大额留下”受贿经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7-08-17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网友:孙瑞灼

  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数十次收受20余人送上的财物达393.6万人民币,2.5万美元。2007年7月22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袁俊维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8月16日《检察日报》)。

  与其它贪官不同的是,袁俊维有自己独特的“受贿经”——每次受贿都上交一点,小额上交大额留下。在任峨边县委书记期间,曾将收受他人送上的20万元现金交给该县县委办副主任陈建明保管。袁俊维调到乐山市委之后,每年也向组织上交过现金。截至案发,袁俊维以交现金、工作经费、会议费等名义共计上交现金77.6万元。

  贪官爱财如命,搜刮起民脂民膏就像嗜血苍蝇,为何甘愿忍痛放手到口的“肥肉”?对此,袁俊维的解释是:一是这些人给的钱不该收或因为不了解而不敢收;二是有时候给领导买点礼品等礼节性开支的报销不方便而开辟的蹊径。这理由能成立吗?乐山成河综合电力开发公司费志宏六次送给袁俊维26万元人民币,袁俊维将其中的3万元上交,其余23万元则收入私囊。试问,3万元不该收、不敢收,难道23万就该收、该敢了?在当前财务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给领导买点礼品这种“灰色”支出完全有办法通过办公经费支出或单位的“小金库”等渠道报销,至于让“书记”大人自掏腰包吗?那么,贪官袁俊维为何要信奉“小额上交大额留下”的受贿经呢?在我看来,这不过是贪官假扮清廉的“变色伪装”,是对抗法律、逃避处罚的处心积虑罢了。显然,袁俊维的目的在于:牺牲一小部分,用以掩盖其堂而皇之收受大部分财物的罪行。

  值得警惕的是,在党和政府重拳治腐的今天,伪装几乎就成了贪官通用的伎俩。为了降低腐败的风险,贪官们除了“廉言不离口”地“讲廉”外,还“不惜血本”地“买廉”。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贪官们不惜将受贿的部份礼品、礼金上交,以换取“清廉”的声誉,为以后的腐败作下铺垫。万一“东窗事发”,亦可用以抵扣受贿款,从轻处理。实际上,打此“如意算盘”的贪官大有人大,原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便是其中的典型。一次,宝鸡市有位个体户得到范的帮助,为表谢意送来一张3万元存折。范当着局监察室主任的面,对来人劈头盖脸严厉批评,而后在存款单上写上“我虽没有钱,但我有人格、有党性……我视不义之财为粪土……”等字样,将存款单当场退还来人。 2001年,宝鸡市纪委设立了“519”廉政账号,向社会公布后,账上的款项都是匿名打入的,惟有范太民真名实姓地打进了2700元的“礼金收入”,以此标榜自己清廉。范太民的“作秀”,不知蒙蔽了多少善良人的眼睛。

  贪官袁俊维的“受贿经”值得反腐部门好好研究。

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频道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频道文章,请与本频道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付稿费与作者。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李晓亮 ]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报道

 
 
 

相关评论

 
 

   

  各位网友:

  由于各位笔耕不辍地鼎力支持,“太阳鸟时评”正茁壮成长。在此太阳鸟时评感谢所以网友和评论作者这些年来的悉心关照,正是你们贡献的大批美文,使“太阳鸟”能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一.关于投稿

  1.原创、客观、简约(千字左右为宜)、文风活泼、不八股、可读性强,欢迎“新形态”评论。

  2.时评、杂感均可,时评请加上新闻由头及链接地址,尤其是批评、监督类评论。

  3.稿件发布可采用笔名,请邮件告知编辑作者真实姓名、通联。

  4.专投、首发稿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将优先考虑;稿件3个工作日内未发布,则不再发布,网友请自行处理。

  二.关于稿酬

  实行鼓励付费制,按作者对频道的贡献程度(包括稿件数量、质量、反响、转载率)支付半年或年终奖金。鉴于网站的属性及定位,坦诚地说,稿酬微薄,不足以慰劳作者的辛苦耕耘,但编辑和网友的心都是真诚的,愿您还能在“太阳鸟”有物质以外的收获。

  三.关于文集

  作者在“太阳鸟时评”发表文章达到10篇以上,并愿意成为“太阳鸟”的特约评论员,请来信告知,小编将为其建立文集。

  四.关于选稿

  1.四川本地新闻时评优先。

  2.同题时评只选取1-2篇,稿件质量不相上下时,时效优先。

  3.欢迎倡导社会正义、人文关怀、公正民主,理性引导、监督得当的稿件。

  4.“拼贴”稿件、评论贩子请绕道而行。

  5.观点独特、说理客观、独树一帜者,“规则”为您让路。

  web2.0的特征是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平台开放,“太阳鸟”时评是网友共同的舞台,欢迎一切构想、建言、意见、投诉,请发送到邮箱,共同商议(附:本频道建有交流QQ群,群号为23687359,欢迎本网评论员及有志加入此行列的评论爱好者!)。

  投稿信箱:lengyue0108@163.com

  联系电话:028——85175623


联系编辑:lengyue01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