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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邓海建
北京平价药店低价卖药遭药厂封杀,陷入断药困境。“我们的新康泰克马上要断货,向批发商要货,人家不给。原来生产厂家中美史克悄悄发文给批发商,要求停止向我们供货!”这几天,断货危机令保兴大药房总经理张树辉坐立不安。作为本市一家“零差率”药店,民营的保兴大药房开业仅半年。(10月10日《北京日报》)
如果说“降价药”的命运是考量调控制度执行力的试纸,那么,“平价药店”的命运就是医药市场的一面镜子。当年,“平价药房”在北京等地呼啸而来的时候,医药界业内人士就预言了其“三种死法”:一者,当它化作第一条“鲶鱼”下水后,会遭到无论“块头”还是“力气”都段位更高的对手单个或联手的迎头痛击,“经脉尽断”中壮烈而死;其二,在被竞争对手“巧妙提示”或“联名上书”后,供货商齐齐倒戈,被“釜底抽薪”倒逼而死;其三,在市场中左突右冲,“筋疲力尽”无奈而死。其实,这三种死法显然都属于“非正常死亡”——诡异的是,偏偏这三种死法在南昌、哈尔滨、长沙的平价药店中一应地一语成谶。
一种合乎市场规律的优秀营销模式,何以不仅没能让整个市场自然洗牌、反而终结了自己的命运呢?这里不能不提到长期以来我国医药流通领域的“橄榄球式利润分配模式”:纷繁复杂的批发商、代理商和终端零售店靠联手哄抬“中间价格”来获取暴利,形成了药品供销“两头瘦,中间肥”的利益分割格局,在这个格局中,潜规则林立、贿赂成风,这种利益集团天然具有“反市场”的敏锐触觉,于是“平价药店”只要一现身,甚至屡屡遭遇直接“暴力袭击”的命运。经济学而言,平价药房本来是简化医药市场流通环节的一个驿站,有利于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市场才应掌握着它的生杀大权——问题是,眼下“平价药店”遭遇的不是消费者的筛选,而是供货商、厂家、知名药店和部分医院的各色围攻。好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此前透露:国家将采取“四降一升”的办法,由“以药养医”转向“以医补医”、解决医院收入的补偿问题。这个根本性体制问题的解决,也许能缓释附着于其间的批零暴利链条。“平价药店”顶着种种风险和压力的单边突进、以及人手一篮子药品消费之悲怆,足以证明在这个以“规矩”办事的药品圈子里的利益同盟何其强悍、药价虚高得何其愤懑——在这个丛林法则密布的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保护不了正当竞争行为、也捍卫不了消费者的合理利益。
平价药店的命运终究是医药市场的一面镜子,它毫不留情地折射出医药市场体制改革之艰难、之沉疴、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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