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您当前的位置 :太阳鸟时评 > 新闻热评  正文  

以“恒产”增“恒心”符合和谐之道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7-10-19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网友:成彪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的这句话,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报告的这个新提法,意味着老百姓的收入不光来自工资,国家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有金融业代表将这句话“翻译”为:“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我党第一次明确提出这样的想法,听得全国人民欢欣鼓舞——这不仅是一条富民政策,也是一条和谐之道:以“恒产”增“恒心”,“心恒”则和谐自生。

  “亚圣”孟子有言:“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古代政治家管仲也说,“有恒产,方有恒心”。其意都是指个人有了受法律保障的财产,才能对政府有信心、对社会能安心。这里所说的“恒产”,是一种可以让人获得心理安全感法律上认可得到社会承认和有保障的私有的物质财产,这与国家统计局官员解释的“财产性收入”——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基本一致。虽然孟子、管仲代表大封建主利益讲话,对“无恒产”者存有一定偏见,但通过拥有、增加“恒产”——“财产性收入”,让百姓产生、巩固“恒心”——信心、安心,这是得到公认的安邦治国之道。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已经使无财者有信心、有财者能安心,坚定地将这一政策执行下去,那么安居乐业、仓实礼全的和谐元素必将越来越多。

  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执政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承诺,也是党自加压力执政为民的表现。要做到“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起码创造如下三种“条件”:一是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让拥有财产性收入者成为群众的“大多数”;二是要充分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使得群众的财产性收入不缩水、不灭失;三要大力发展经济,保证群众财产性无者始有、有者始稳、稳中见涨。透视一句话背后的“任重道远”,我们又看到了党为民的决心、富民的信心,因此又平添几分信心与安心。由此笔者更进一步想到,咱们这个国家、咱们的党通过多年改革开放、孜孜努力,就像是一个有了“恒产”的巨人,执政起来越发有“恒心”了。

  拥有“恒产”,是公民行使权利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公民身份的一种确认;拥有“恒产”,是国家和政党行使权利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国家和政党责任的一种确认。而今,我们的执政党明确提出“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我们国家之盛,也是吾等百姓之福——可以预计,“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必将成为2007年度“十大流行语”之一。

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频道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频道文章,请与本频道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付稿费与作者。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李晓亮 ]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报道

 
 
 

相关评论

 
 

   

  各位网友:

  由于各位笔耕不辍地鼎力支持,“太阳鸟时评”正茁壮成长。在此太阳鸟时评感谢所以网友和评论作者这些年来的悉心关照,正是你们贡献的大批美文,使“太阳鸟”能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一.关于投稿

  1.原创、客观、简约(千字左右为宜)、文风活泼、不八股、可读性强,欢迎“新形态”评论。

  2.时评、杂感均可,时评请加上新闻由头及链接地址,尤其是批评、监督类评论。

  3.稿件发布可采用笔名,请邮件告知编辑作者真实姓名、通联。

  4.专投、首发稿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将优先考虑;稿件3个工作日内未发布,则不再发布,网友请自行处理。

  二.关于稿酬

  实行鼓励付费制,按作者对频道的贡献程度(包括稿件数量、质量、反响、转载率)支付半年或年终奖金。鉴于网站的属性及定位,坦诚地说,稿酬微薄,不足以慰劳作者的辛苦耕耘,但编辑和网友的心都是真诚的,愿您还能在“太阳鸟”有物质以外的收获。

  三.关于文集

  作者在“太阳鸟时评”发表文章达到10篇以上,并愿意成为“太阳鸟”的特约评论员,请来信告知,小编将为其建立文集。

  四.关于选稿

  1.四川本地新闻时评优先。

  2.同题时评只选取1-2篇,稿件质量不相上下时,时效优先。

  3.欢迎倡导社会正义、人文关怀、公正民主,理性引导、监督得当的稿件。

  4.“拼贴”稿件、评论贩子请绕道而行。

  5.观点独特、说理客观、独树一帜者,“规则”为您让路。

  web2.0的特征是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平台开放,“太阳鸟”时评是网友共同的舞台,欢迎一切构想、建言、意见、投诉,请发送到邮箱,共同商议(附:本频道建有交流QQ群,群号为23687359,欢迎本网评论员及有志加入此行列的评论爱好者!)。

  投稿信箱:lengyue0108@163.com

  联系电话:028——85175623


联系编辑:lengyue01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