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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网友:成彪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的这句话,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报告的这个新提法,意味着老百姓的收入不光来自工资,国家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有金融业代表将这句话“翻译”为:“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我党第一次明确提出这样的想法,听得全国人民欢欣鼓舞——这不仅是一条富民政策,也是一条和谐之道:以“恒产”增“恒心”,“心恒”则和谐自生。
“亚圣”孟子有言:“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古代政治家管仲也说,“有恒产,方有恒心”。其意都是指个人有了受法律保障的财产,才能对政府有信心、对社会能安心。这里所说的“恒产”,是一种可以让人获得心理安全感法律上认可得到社会承认和有保障的私有的物质财产,这与国家统计局官员解释的“财产性收入”——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基本一致。虽然孟子、管仲代表大封建主利益讲话,对“无恒产”者存有一定偏见,但通过拥有、增加“恒产”——“财产性收入”,让百姓产生、巩固“恒心”——信心、安心,这是得到公认的安邦治国之道。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已经使无财者有信心、有财者能安心,坚定地将这一政策执行下去,那么安居乐业、仓实礼全的和谐元素必将越来越多。
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执政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承诺,也是党自加压力执政为民的表现。要做到“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起码创造如下三种“条件”:一是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让拥有财产性收入者成为群众的“大多数”;二是要充分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使得群众的财产性收入不缩水、不灭失;三要大力发展经济,保证群众财产性无者始有、有者始稳、稳中见涨。透视一句话背后的“任重道远”,我们又看到了党为民的决心、富民的信心,因此又平添几分信心与安心。由此笔者更进一步想到,咱们这个国家、咱们的党通过多年改革开放、孜孜努力,就像是一个有了“恒产”的巨人,执政起来越发有“恒心”了。
拥有“恒产”,是公民行使权利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公民身份的一种确认;拥有“恒产”,是国家和政党行使权利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国家和政党责任的一种确认。而今,我们的执政党明确提出“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我们国家之盛,也是吾等百姓之福——可以预计,“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必将成为2007年度“十大流行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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