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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斌
“老顽童”周伯通有绝学为“左右互搏”,我看射雕时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小屁孩,理解能力实在有限,就以为这种功夫是自己的左手跟右手干架。等到更大一点进行温习才明白,人家是两种功夫一同使用,端的是具有高度矛盾统一性的对敌技巧,决然不会发生自己给自己一记“窝心拳”的蠢事。“陕西渭南一大桥收费站被撤销后政府封路禁机动车通行”(《华商报》11月5日)的新闻主角,显然深得“左右互搏”神功之真意。
报道说,当地群众质疑:不让收费就封路,啥道理?交通局的做法是否合理,这自然是要说道说道的。当地交通局有关领导答曰,按照省上要求,他们如期撤销收费站,并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实施道路封闭。“左”者顺应省政府要求,“右”者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可谓到达一个“左右逢源”的极高深境界。只是渭南市的老百姓却不得不在其中“左右为难”了:封桥已经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的农副产品运输和上班族的通勤。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所做的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显示,中国收费公路违规收费、超期收费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导致收费公路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及小团体利益牟利的“自动取款机”。
再衡量这座上涨渡渭河大桥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却能大摇大摆地加入收取“买路钱”行列的事实,似乎更是坐实了这是一起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例:既然上头断了他们的财路,他们还能让老百姓走车路吗?
其实,完全就事论事的话,“封路”也是一番可以理解的事实。上涨渡大桥多年来一直超负荷使用。也就是说,“封路”的原因可能很简单,就是这座桥的安全状况有问题,需要检测、维修。而如果不收费不封路,想必将来通行的机动车会更多,进而导致交通能力脆弱的大桥陷入瘫痪,甚至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危桥,到时民众自然还是会指责政府作为不力。先禁止机动车通行,总比一旦超负荷使用时轰然倒塌强——这未尝不是一种防范于未然的思路。
更何况,据我翻查,陕西省人民政府去年12月11日作出的《关于渭南至蒲城公路渭河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等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设立“渭蒲渭河大桥收费站”,对来往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而这座大桥,恰好就在上涨渡大桥旁边。上涨渡大桥不收费不限行,显然将直接影响旁边渭蒲大桥的通行还贷情况。
即使如此,民众也不免咂摸出一点异样的味道:在前述《答复》中,已经规定“上涨渡大桥收费站须在一年内撤站”。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不收费之后大桥的安全状况难道就没有预判?报道显示,自从去年9月渭蒲大桥开通后,上涨渡大桥上的车流量就锐减,平均每天只有500辆。假如封路是为了修桥,何以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却毫无实际举措?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既然有如此正大光明而且现成的“修桥施工、禁止通行”理由,何以交通局有关领导兀自举着一面“市政府文件”的旗帜迎风招展,当记者表示希望能了解文件内容时,却推搪说“需要等到正常工作时间”?既然是“市政府文件”明文要求的,而且牵涉到当地民众的切身利益,其内容显然应该公之于众。如此羞答答不愿示人,只能让人猜疑:莫非这个文件压根就不存在?抑或文件本身就有些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密而不发?
当时在要收费的情况下就允许超负荷使用,如今上头不让收费了,就不让车过桥。换句话说,只要允许收费,这个桥就是安全的,否则,就是危桥——这是一种什么逻辑?我看,只能理解为取消收费触动了小团体的利益神经。
即使不过分根究其中的利益纠葛,政府部门的说服能力与表达诚意的能力也是乏善可陈的,他们甚至不屑于为“封路”特此公告一番,给出市民可以舒心接受的逻辑。这背后,自然是缺乏约束和监督的行政权力对民众知情权和公共利益的漠视。当地交通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却还这样自豪地描述自身政绩: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理念,并在通行费征收、路政管理等公路执法工作中推行“微笑服务”。可在“左右互搏”的神功表演中,我们能发现一丝端倪吗?
日前陕西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撤销17个公路收费站。此举被解读为还路于民、恢复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的惠民便民举措,有乐观者甚至期许此举在全国产生“蝴蝶效应”。然而“左右互搏”所折射的某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暧昧态度,却证明政府需要更多的智慧摆脱既得利益的羁绊,才能解开这个自己打上的结,给这些收费站点一个合理、合法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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