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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网友:成彪
12岁的孩子能干什么?11月19日的两篇新闻作了“回答”:
清晨四五点钟,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处于甜美梦乡中,但在成都锦江边,一个身体单薄的12岁小女孩却已早早起床,拿着高过她头的大扫帚,一丝不苟地清扫起街道卫生。这个故事近日流传于各大网站论坛,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个小环卫工的背后掩藏着一个外来家庭的艰辛。(11月19日《华西都市报》)
11月18日下午,南京夫子庙建康路大街上,一名衣服脏破、年龄12岁的小男孩偷包时被抓住。经调查,小男孩并不是一个惯偷,安徽芜湖人,父母目前在御道街的工地当建筑工人。被偷的赵女士看他可怜,让民警教育他后放了,并掏出50元钱塞给他买东西吃。(11月19《南京晨报》)
12岁,还是孩子,一个已经替生病母亲担起工作的重担,一个已经在父母的失管中沦为小偷。对于“12岁的环卫工”,赞誉声一片,称之为“成都最美的环卫工”;对于赵女士对初伸贼手孩子的宽容,围观市民认为不该这般心慈手软……对两个12岁孩子的沉浮,公众作如此反应,作为家有同龄孩子的我,感到叹息、悲哀,甚至有些愤怒。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故而我看那俩孩子的眼光有所不同:12岁的女孩每天四五点钟起来,挥舞着大扫帚,我看不出“美”和“最美”,我想到的是虐待———父母虐待女孩,想到的是失职———政府官员对贫困家庭(孩子)救助不力;12岁的男孩伸出了贼手,又不是惯偷,被抓后表现出哀怜之色,我想不通为何大家还要铁着心肠给予重罚,是因为被偷苦了偷怕了,有愤怒也不该往这不懂事的孩子头上撒啊!
一位教育家说过:让孩子成为孩子,是教育之幸,更是社会之幸。在正常的情况下,让这两个孩子自主选择,小女孩不会如此“懂事”去做清洁工,小男孩也不会如此“堕落”去当小偷吧?两个12岁的孩子,都干着与其年龄特征严重不符的事情,我们成人应察觉这些异常,透过幼稚面庞看清导致他们沉浮的深层原因,而不是简单、情绪化地报以喝彩声或掌掴声。
善于刨根问底的记者已经挖出致使小女孩当“环卫工”的家庭贫困、并非亲生、母亲逼令等原因;家有爱女的赵女士剖析宽释小男孩的必要与重责之害,我们每个人都应像记者一样拥有社会责任心,像赵女士一样拥有父母心,既不随便“捧杀”一个“童工”,也不随便“棒杀”一个“贼娃”,先将他们还原成孩子,然后再置喙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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