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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边接电话边听案,停职怪记者?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8-01-06 来源: 新华网
 
    

  朱少华

  1月4日,“四川西充法院审判长边接电话边听案”的一组图片在媒体上发布,并很快引起了较大发响。西充县人民法院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理。该审判长身为行政庭庭长,行为却不合规范,已经在干警大会上做了检讨,被停职检查。但法院负责人表示,在法庭上拍摄照片的记者没有得到同意就把摄影器材带入法庭,是违反规定的,但是欢迎和感谢媒体对他们工作的监督。(据1月5日《中国广播网》)

  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应该是最庄重和严肃的,在法律上如果原告和被告人在法庭上稍有不敬,就可因藐视法庭而受到惩处,而正在执行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却在法庭上接听电话甚至抽烟等,其行为不仅是不尊敬法律,也是不尊重自己的职业。当事人受到处理是咎由自取,但是法院在处理后的“表示”让人觉得很不是滋味,好像该法院法官被停职检查“全怪记者”。

  试想,如果记者不把摄影器材带进法庭,不把法官们种种“尊容”拍成照片,发到网上,法官们就是在法庭上拿上两瓶“二锅头”对吹又有谁知道?即使旁观者看到,表示不满,甚至举报又有何凭证?让记者经过法庭的同意才允许拍摄,那些法官们还会“尽情表演”吗?

  法庭是有不经允许不准拍照的规定,但是在去年第8个记者节来临之际,新闻出版总署也明确指出,“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同是规定,也许这两个规定有点“打架”,但仔细分析起来并不矛盾。记者在现场进行采访,行使的完全是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不会影响司法公正,而且国家一些重大的司法审理和判决案件还主动要求记者现场报道,这和法庭规定的不准现场拍照完全是两回事,何来违反规定之说?

  当地法院虽然口头上表示“欢迎和感谢媒体对他们工作的监督”,但实际上并不希望记者这么“偷偷摸摸地暗访”,他们需要的是记者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让法官们“正正经经”地表演,但这样的采访还能算“监督”吗?还能发挥监督的力量吗?如果法官们都能尊重法律,按章办事,又何必担心记者暗访呢?法院在处理违规法官时不忘怪罪记者,可见,问题虽然出在一些法官身上,但根源却在法院执行制度的态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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