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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单位从2008年1月起实施‘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近日,经湖南浏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浏阳市各单位推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意味着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将从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据1月5日红网报道)
&nb sp;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是一个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良好设想,其动机和初衷值得肯定。但是,在尚未建立有效的反腐制度之前,单靠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这一手段就想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恐怕会事与愿违。笔者这样说并不是想打击地方政府探索反腐路径的积极性,而是担心高调出台一个制度,最终因执行效果不好而落入“廉政秀”的臼窠,更担心因此伤了群众的心,让群众对政府惩治和预防腐败失去信心。
不可否认,当前一把手腐败是一个重灾区,如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是反腐败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一把手腐败现象”在案发以前有多少人能发现呢?笔者想,除了一把手的“心腹”以外,其他人充其量只是感觉有点不对劲而已,根本无法找到破绽。因为在多数权钱交易中一把手都不会亲自出面,而是让手下人去办,或者向“亲信”打招呼,甚至通过示意来完成。
有一句讽刺官员腐败的流行语值得深思:开“大会”不如开“小会”,开“小会”不如领导“意会”。这句官场讽刺流行语实际上告诉我们,一把手是否直接分管与一把手是否腐败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当前的反腐制度体系和权力分配体制下,一把手搞腐败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从表面上看,把一把手与一些要害部门疏离开来,但实际上,负责分管的人仍由一把手提名产生、对其负责,我们怎能指望下属毫无顾忌地监督制约上司。笔者以为,在这种情形下,一把手想搞腐败,权钱交易的隐蔽性可能更强,甚至可能因为多了一个腐败环节而导致腐败链条更长腐败面更宽腐败更深重。
因此,预防腐败,一是必须釜底抽薪,从制度上加强对各类人员的约束和监督,而且,反腐制度要有普遍约束力,而不是只针对一把手;二是要坚持按制度办事,而不是把制度抛在一边,任何事情都要由一把手拍板。唯有如此,一把手腐败这个重灾区才庶几可以遏止。 (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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