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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莲藕居然浸泡在公共厕所的小便池内,市民如厕时小便不时溅到莲藕上,其景触目惊心。昨晚,接到市民举报后,记者暗访核实后举报,武汉市东西湖工商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连夜查扣了这批300公斤的莲藕,责令业主停止此种不文明行为。(3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如果不是记者亲眼所见所述,如果不是看到清晰的照片,打死我我也不敢相信世上会有这样的事!莲藕是进口的东西,理应保持“干净”才对,如果说为图方便,在厕所里洗洗也就罢了,即使厕所里气味再难闻,毕竟沾不到莲藕上去,没想到厕所的主人竟然用便池来泡莲藕,而且还有人就站在旁边小便,如厕时的小便不时溅到莲藕上!业主的行为岂止是不文明,简直是缺德!难怪一位围观的女子听记者讲述现场情况后,当场就吐了!
记得前几年在报纸上时不时地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某餐馆或小吃店就开在公厕旁边或只有一墙之隔,这边厢食客吃得津津有味,那边厢恶臭难闻,苍蝇乱飞,不仅不卫生,更不雅观,让人觉得恶心,因此市民呼吁工商和卫生部门出面干预。照说,几年过去了,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公众对公共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家只会越来越讲究,越来越注意“感官刺激”才对,没想到还会发生比在厕所旁开餐馆更令人恶心的事!
报道说,守厕所的是一名老人和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对于老人和女孩,心地善良的我有着天然的同情心,但在这件事上,我却不能与他站在一边!老人生活了一辈子,应当具有起码的生活常识,即使是个文盲,也应当懂得便池是拉屎拉尿的地方,不是放莲藕的地方,更不是泡莲藕的地方;至于那位女孩子,二十岁也不算小了,是成年人了,不管是来自农村还是哪里,我想她也应当懂得这个道理。如果说他们不懂,那么我想问一句:便池泡的莲藕,你们自已吃吗?(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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