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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飞行员辞职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个机长飞行员,要辞职,未果,被单位强行留着,机长愤而找劳动仲裁和打官司,却被判要给单位赔偿210万,机长当庭晕倒!他没想到会被判赔偿企业那么多钱。(成都商报3月16日)
这样稀缺的高级技术打工者,企业不但想签合同,还想签它个长期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直到机长再无劳动价值了才肯放手的。如果你要中途毁约,要离开企业,要跳槽,都会遇到强大的阻力,也许罚款会吓晕了你,还会罚你个倾家荡产!
这就是我们说的劳动法条款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包含的职工,这样的职工在企业很多,比如高级技术工人,高级技师,关键岗位的熟练工,有特殊才能的技术工人以及有重大发明创造的技术工,企业对这些优秀的技术骨干职工,会拼命地留住,给他任何好处都可以,尤其是想和他签定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而这样的职工,一般反而是不想和东家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比如这个机长,他就未必想要无固定期限合同.
由此我就想到了某些企业主(还不能称他们为企业家,他们就成名成家了?早着呢)在两会期间拼命反对劳动法,我一直认为他们一部分人没有读懂劳动法,另一部分人读懂了劳动法,但没有社会良心。
当他们座在一起弯弯绕的时候,当他们一起忽悠官员的时候,其实想表达的只有一个意思,即过去没有给职工买保险交养老金,省去多少成本开支!不想要任何人了一脚踢到社会上去了就是,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今却要把他们过去该做而没有做的比如给职工买保险落实了,这当然是要出现所谓的“加大成本”但这个规定其实是要求企业给职工补上正当而合法的待遇,否则法律就不依,就违法。另一条,就是关于无固定期限长期合同,那些有技术的技师和优秀人才企业难道不想留住吗?当然想,想的很,否则就不会千方百计地和那位想走的机长飞行员打什么官司了,想走就放啊,干吗还费劲地打官司,还算出来需要那位“人才”赔偿那么多呢?
可见劳动法保护的不仅仅是劳动方,企业方和资方同样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位机长输掉了官司,当然人也是无法走掉的。
当企业不断地从劳动密集性转变成技术含量高的企业时,这种高挡人才的流失就是困扰企业最大的问题,如何用合同留住人才?只有劳动法能帮助企业留住人才,避免高级技术职员不负责任地乱跳槽。(网友凤凰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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