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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今年3月段春霞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4月14日《CCTV》)
“黑砖窑”事件余音未消,这边厢因为渎职受到处分的官员已“复职”了,虽不算完全“官复原职”,但是,区长助理的安排,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官复原职”的最佳途径。而这一切,又是在悄无声息中完成的。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临汾市、尧都区这么急于将段春霞安排“上岗”?是否段春霞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真的高到可以不顾舆论、不顾百姓意愿的地步?纵然真的能力、水平高到如此地步,7个多月时间的撤职“考验”,就具备重新“上岗”的条件了吗?
其实,象段春霞这样的领导干部,在她担任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眼皮底下发生如此严重的“黑砖窑”事件,竟能不闻不问,能称得上政治素质强、思想水平高吗?能给老百姓带来福祉吗?
面对段春霞的火速“复职”,不禁想起了黑龙江七台河“11.27”矿难的处理。尽管这起事故造成了171人死亡的惨重后果,尽管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但是,移送到司法机关的10多名责任人,竟然两年都没有得到处理。以至于时任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局长李毅中,谈到这起事故时,眼圈都红了。
为什么对渎职官员的处理如此艰难?对渎职官员的“复职”却如此迅速?我们不禁要问,假如不是李毅中同志的“细心”过问,七台河矿难的10多名责任人能够得到处理吗?假如不是媒体的曝光,段春霞是否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官复原职”了呢?那么,查处渎职官员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问题,并不是个别现象,凡是发生过重大问题、需要对渎职官员进行查处的地方,几乎都出现过类似的问题。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也为了蒙蔽群众,多数地方都会在“风头”期间,对渎职或者责任官员进行处理,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但是,“风头”一过,立即就会悄无声息地给这些官员重新安排,甚至提拔。那么,段春霞火速“复职”,是不是临汾市、尧都区认为“黑砖窑”事件的“风头”已经过去了呢?七台河有关部门是否就是想通过“拖”的方式,对责任人“拖”过风头而避免追究呢?
我们说,对渎职者、责任者进行处理,决不仅仅是为了处理某一个人,更不是与某个人过不去,而是想通过对渎职者、责任者的处理,唤醒社会各界,特别是官员的责任意识、职责意识,减少和杜绝各种渎职行为,避免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果都象临汾市和七台河市一样,对渎职者或“拖”着不处理,或遮人耳目,那么,又如何能够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呢?如何真正引以为戒呢?
如此,我们认为,对渎职案件和渎职官员的处理,还必须建立对“渎职者”渎职的处理机制,对在处理渎职案件和渎职人中渎职的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处理。因为,这种渎职行为的情节更恶劣、后果更严重。(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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