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您当前的位置 :太阳鸟时评 > 太阳鸟新闻时评  正文  

公交四次集体停运,政府没有责任?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8-04-17 来源: 四川新闻网
 
    

  2008年1月12日,公交司机月入11元,全城司机集体停运3天,70万人口的湖北省十堰城区饱受出行难之痛。时隔三个月,4月15日早晨,十堰市公交集团公司发生第四次停运事件。事发后,十堰市决定收回公交公司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4月16日《长江商报》)

  从报道来看,与上次公交司机收入低导致集体停运事件略有不同的是,这次引发停运危机的导火索是油价上涨。毋庸置疑,无视乘客利益,一再拿集体停运做筹码要挟公众的做法是极不理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公交集体停运也表达了公交企业与公交司机的利益诉求。由于油价上涨,公交企业亏损,司机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他们心中自然感到不满。

  乘客无辜,企业、司机叫苦。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此前有报道说,2003年4月,十堰全城的公交业整体被民企老板买断,变身为民营企业。政府对公用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本无可厚非,但是,无法回避的是,公交行业具有特殊的垄断属性,政府还不能简单地把公交企业界定为经营性企业,用纯市场眼光衡量公交服务。而忽视公交的公益性。因此,笔者认为,城市多次爆发公交停运危机,既是在提醒公交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能无视社会责任。也是在提醒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把公交企业一卖了之。放手让公交企业与乘客博弈,听任公交企业一再绑架乘客利益。政府应该思考如何优先发展公交产业,保护广大百姓的交通权益。

  在商言说,企业是要赢利的。民营企业经营城市公交,肯定不会做赔本买卖。在客流相对固定,燃油费用上涨,公交低票价的语境下,企业赢利困难,难免产生撂挑子的想法。当然,公交企业是否赢利,还需要公交企业按照"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必须向社会公开"的规定自证清白。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对公交服务承担责任。政府要做市场做不了,或者说做起来不合算的事情。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部等六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制定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公交优先"作为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心工程,就是要为百姓提供优质公交服务,让百姓得到实惠。政府对公交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固然暂时甩掉了"包袱",但是甩不掉政府的公共责任。完善城市公交系统,其最终目的不是赢利,而是承载着提供便民服务的社会责任。

  现在,公交优先,已经成了政府与社会的广泛共识,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实施方案,制定了解决"出行难"的具体措施。北京市把公交刷卡乘车降到了4角钱,武汉市以每年亏损300万元的代价开通四条通宵公交线路。而十堰市的情况怎样呢?报道说,2003年以前,公交公司明盈暗亏,十堰公交依赖政府财政补贴。公交改制以后,政府不仅对公交企业停止了补贴。而且据当年《经济日报》报道:"公交公司每年要向政府上缴线路营运资源费800万元,年照章纳税200多万元"。政府把公交行业当成了赢利买卖,政府对公交优先的责任担当体现在哪里?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有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如果说城市发生一次公交停运事件是偶然的话,一座城市四次发生公交停运危机,显然无法用偶然来解释。笔者注意到,停运事件发生以后,十堰市决定收回公交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由政府全面接管。政府收回公交企业,无疑是化解停运危机的一条路径,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还应该转变公交赢利的"市场"理念,拿出为公共服务兜底的诚意,对公交行业进行财政倾斜。

  如果政府的公共服务理念不转变,对公交优先不具备应有的责任担当,即使政府收回了公交企业经营权,仍然无法阻止城市第五次第六次踏进“公交停运河流”的步伐。(叶祝颐)

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频道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频道文章,请与本频道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付稿费与作者。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王贵宏 ]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报道

 
 
 

相关评论

 
 

   

  各位网友:

  由于各位笔耕不辍地鼎力支持,“太阳鸟时评”正茁壮成长。在此太阳鸟时评感谢所以网友和评论作者这些年来的悉心关照,正是你们贡献的大批美文,使“太阳鸟”能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一.关于投稿

  1.原创、客观、简约(千字左右为宜)、文风活泼、不八股、可读性强,欢迎“新形态”评论。

  2.时评、杂感均可,时评请加上新闻由头及链接地址,尤其是批评、监督类评论。

  3.稿件发布可采用笔名,请邮件告知编辑作者真实姓名、通联。

  4.专投、首发稿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将优先考虑;稿件3个工作日内未发布,则不再发布,网友请自行处理。

  二.关于稿酬

  实行鼓励付费制,按作者对频道的贡献程度(包括稿件数量、质量、反响、转载率)支付半年或年终奖金。鉴于网站的属性及定位,坦诚地说,稿酬微薄,不足以慰劳作者的辛苦耕耘,但编辑和网友的心都是真诚的,愿您还能在“太阳鸟”有物质以外的收获。

  三.关于文集

  作者在“太阳鸟时评”发表文章达到10篇以上,并愿意成为“太阳鸟”的特约评论员,请来信告知,小编将为其建立文集。

  四.关于选稿

  1.四川本地新闻时评优先。

  2.同题时评只选取1-2篇,稿件质量不相上下时,时效优先。

  3.欢迎倡导社会正义、人文关怀、公正民主,理性引导、监督得当的稿件。

  4.“拼贴”稿件、评论贩子请绕道而行。

  5.观点独特、说理客观、独树一帜者,“规则”为您让路。

  web2.0的特征是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平台开放,“太阳鸟”时评是网友共同的舞台,欢迎一切构想、建言、意见、投诉,请发送到邮箱,共同商议(附:本频道建有交流QQ群,群号为23687359,欢迎本网评论员及有志加入此行列的评论爱好者!)。

  投稿信箱:lengyue0108@163.com

  联系电话:028——85175623


联系编辑:lengyue01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