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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以来,短短两年时间,河南省新安县教育系统竟然培养出了600多名“研究生”。最近,县的第二届“研究生班”又开始报名了,教师们纷纷筹集学费准备入学。新安县教育局规定,没有参加过“研究生班”学习的,不能参与评职称和评模范。(《法制日报》4月29日)
“研究生班”研究了哪门子学问?强制“读研”只是为了参与评职称、评模范,此项工作还要与教师所在单位及教师个人的量化考核成绩挂钩,并作为校长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开办“研究生班”又是为那般?在群众看来,这个县级“研究生班”只是专门用来搞浮夸风的——试想,当该县所有教师都通过这个“班”的学习拿到“研究生学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头头脸上该有多风光啊。
新安教育局有资格开办研究生班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专科教育。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学研究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教育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由是观之,作为县一级人民政府下设的行政机构的新安县教育局,既无开办研究生班的权限,也无权招收研究生、颁发毕业证的资格。
再者,新安县教育局将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与评职称和评模范挂钩,让人不免怀疑其办研究生班的动机。2年一届“研究生班”培养出600多名研究生,这其中办班培训的费用最后都得参加学习的老师来买单。在新安县教师看来,"研究生毕业"只是为了有资格评职称,他们完全是被逼着掏钱入"班"的。
试问县级“研究生”的含金量几许?有关负责人透露说,该研究生班和函授班比较类似,管理很松散。只要交了钱,听了几次所谓的专家报告,抄了几次作业,并从网上拷贝了一篇毕业论文,就领到了研究生结业证。比之高等教育机构正规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县级研究生班更像一出荒唐的“学历”闹剧。
同时,新安县教育局有滥用行政权的嫌疑。按照行政法原理,对于行政机关,法无明确授权即禁止,在现行的有关教育法律中,找不出教育主管机构有权把参加研究生班作为评职称和评模范的条件的规定。
还是当地一位教师一语中的,此举纯粹是当地教育部门的领导拿着教师的钱往自己脸上贴金,搞浮夸风。看来,这出“研究生班”的戏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借机敛财生钱、为了搞形式主义精心编排出来的。[杨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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