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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铁道部“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事故善后工作指导组了解到,济南铁路局对与这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路局运输处、调度所和淄博车务段的5名领导干部,实行停职检查。(5月4日《《人民日报》》)
4月28日4时48分,一场近十年来全国铁路行业罕见的列车相撞事故在瞬间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举国震惊。截至5月2日18时,经法医鉴定和DNA检测,确认这次事故遇难者人数为72人。事故除了给乘客造成重大伤亡外,一辆机车严重受损,14节车厢报废,648米铁路线及部分牵引供电设备损坏,事故中断胶济上下行线铁路行车近22小时。
随着调查的深入和对原因的追踪,人们发现,这是一场本来可以避免、不该发生的典型的责任事故。在本应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路段,实际时速居然达到了每小时131公里。不管最终认定原因如何复杂,但可以毫无疑问地说,这不是天灾是人祸。这场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教训深刻。
70余条鲜活的生命惨遭事故吞噬,作为胶济铁路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理应负有不可推辞的责任。然而,相关领导干部决不能一辞了之,逃避承担的责任。对他们实行停职检查的同时,我们也更关注政府如何找到事故发生的症结,从中吸取教训,找到解决的办法,从根本上研究针对性的措施,以遏制铁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让群众的生命和利益得到最大维护。
还有,包括铁路主管部门在内,是否有更多的官员对这次特大事故担责?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向受害者和公众负责;承担政治上的责任,向党和政府负责;承担民主的责任,向选举自己的人民代表和选民负责;承担法律的责任,向相关的法律规定负责。惟此,才能告慰九泉之下蒙难的亡灵。
今天发生的事故,就是昨天管理的漏洞。血的教训再次告诫我们,面对铁路交通安全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相关部门要不断拓展新思路、采取新举措、破解新难题。同时,铁路交通安全防范必须使用组合拳,上下达成“安全必须齐抓共管、责任义不容辞”的共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互动局面。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吴仁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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