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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凌晨,郑州天价理发店老板叶剑文在海南落网,并被押回郑州。叶剑文被爆根本不是河南省济源市人,他出生于海南省陵水县光坡镇,系当地一农民。他是在办理了假户口,改名叶剑文后才其户口迁入了郑州。(5月5日《大河报》)
虽然叶剑文有点儿“傲”,他说每天只给4名顾客剪发,每位900元,多了不干,而且他吹嘘说:“在我这儿剪出来的都是精品,其他的理发店只顾数量。女人在我这儿消费,能让她自己增值!”并且还文化艺术一番,“我这是艺术,艺术是无价的!”但是我们会凭自己的人生经验做些符合自己逻辑的判断,我完全可以不相信他说每天只给4名顾客剪发每位900元,因为这次东窗事复发就是因为给两名学生理发强收12000元,至于精品和艺术以及增殖,不妨一笑置之,这是在出他自己的洋相。现在的问题是,“天价理发店”还出了谁的洋相?
首先出了户籍管理的洋相。固然户籍管理一开始就是对农民自由迁徙权利的剥夺,早就是不合情理、不合时宜、不合以民为本、不合和谐社会要求的非人性化管理,可是在户籍管理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却对并非良民的叶剑文开了绿灯,使得户籍管理对叶剑文形同虚设。他找了个人在河南济源市办理了假户口,改名叶剑文,随后又将其假户口迁入了郑州。
其次出了工商管理的洋相。叶剑文敲诈勒索顾客早就开始了,2007年12月24日河南商报(郑州)报道一名月入仅一千多块钱的打工妹到叶剑文的发廊理发,选择了68元的洗剪烫,待她的头发整好到交款处结账时,却被告知一共消费5670元,叶剑文说她的消费“不算高”,在他们店里还有剪头发花一两万元的。这样的事件登在报纸上难道不值得工商管理人员的注意,不值得工商管理人员主动过问?2007年9月11日《大河报》(郑州)报道,市民白女士在该店剪发被要4776元的天价。为什么这些披露到媒体的事件没有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追问,直到两学生被敲诈12000元报案后才姗姗来迟?
还有出了税务管理的洋相。叶剑文于2006年4月至12月取得营业收入81万余元,少缴营业税3.4万余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384元,2007年营业收入180万元,少缴营业税近8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5563元。今年1至2月营业收入33万余元,再次偷逃大笔税款。除此以外叶剑文还采取在账本上少列收入的方法逃避纳税,2006年偷逃企业所得税21万余元,全年偷税比例高达82%,2007年偷逃企业所得税近50万元,全年偷税比例高达83%。如此高比例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偷税逃税,都没有能够引起税务部门的警觉,直到勒索案件事发才知道。
其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物价局也出了洋相,在叶剑文敲诈勒索消费者的事件登载到多家媒体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物价局为什么没有主动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责?为什么不主动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什么不对理发店的天价进行询问和质疑、检查?消费者为什么不去找自己的委托人即政府的相关部门却去寻找媒体?消费者们难道不知道有关管理部门的存在正是自己花费税赋购买的国家服务提供者?
所以,“天价理发店”不但出了叶剑文自己的洋相,也出了很多相关管理部门、职能部门、服务部门的洋相,被着着实实地开涮了多年。而且继续被开涮着,因为叶剑文这次终于出事了是因为勒索了两个学生12000元,两个学生借了35个同学的伙食费才脱身,不得不报案,可是事情发生到现在个把月了,还没有听说哪个部门已经帮助这两名学生收回被叶剑文敲诈勒索过去的35个同学的伙食费。(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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