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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金亚生鲜市场是“云南省首个标准化农贸市场”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试点单位,惠及周边4万民众,然而在顺利通过验收仅6个月,便因占压规划道路红线而被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多方申诉无果后,投资300余万元的“样板工程”瞬间化为齑粉,令投资方血本无归。(5月6日《中国青年报》)
无论任何建设项目,依照法定审批程序,规划审批都乃其无法逾越的首道门槛,故只有在通过规划审批之后,其他部门才能履行其相应的后续审批手续。但金亚生鲜市场之所以能在规划部门连声喊停中“顺利通过验收”,主要得力于商务局领导为其提供的“双轨制掩体”。即金亚市场作为受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样板工程”,其孕育和诞生的过程,往往一边是法治,一边是人治,即法治走通便走法治,法治走不通则走人治。于是,金亚市场尽管是先天性非法工程,却照样能通过“法外孕”或“双轨制掩体”而“顺利通过验收”。
其实,不仅是金亚市场这样的“样板工程”,大凡由政府主导的“政绩工程”,其筹建的路数,也都大同小异。比如那些以“培训中心”名义擅自开工建设的宾馆酒店,几乎都是在类似“双轨制掩体”掩护下瞒天过海而暗度陈仓的。因为这些“政绩工程”若走“单轨制”下的法治程序,肯定通不过关键环节的审批,于是在关键环节便通过人治手段突破之,使得其“政绩工程”取得开工资格,至于那些必须履行的法治程序,等工程“生米做成熟饭”之后,再实施所谓重点公关,直到各个击破为止。这样以来,任何一个先天性违法的“政绩工程”,照样可以拔地而起,并最终“顺利通过验收”。
以先天性违法身份诞生的金亚市场,正是有了商务局的力挺,而且明确表示可以“协调”,要求投资方“边兴建边办手续”,以至于对商务局“深信不疑”的投资方,甚至已公然无视规划部门的停工通知了,直到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实际上,对金亚市场实施依法拆除,除造成投资方有形的损失之外,类似在“双轨制掩体”掩护下诞生的“形象工程”,则不仅直接提升了行政成本,而且更损害了政府自身的公信力。故而依法拆除类似“双轨制掩体”,杜绝违法工程的“法外生育”,更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
温家宝总理日前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对法治精神曾做过详尽阐释,他说:“一是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四是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五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一路为“形象工程”保驾护航的“双轨制掩体”,显然与这种法治精神相悖谬。故而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若要做到依法行政,便必须首先从依法拆除这道为“形象工程”保驾护航的“双轨制掩体”开始。(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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