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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与致力于公平发展的“第三世界网络”组织在北京联合发布名为《国外专利陷阱中的“中国”转基因水稻》报告指出:中国正在等待商业化种植资格审批的三个转基因水稻品种均涉及多项国外专利,一旦这些品种进入商业化种植,中国的粮食自主权可能受到影响(《每日经济新闻》5月8日)。
对此,从上述报道中可以清晰了解到,由于这些转基因水稻品种的专利均在外国公司手中,而国外的案例也已显示,这些拥有专利的外国公司往往会在相关水稻品种进入商业化种植后,会通过法律途径向农民及下游经销商索赔,甚至向种植遭受转基因污染的常规种子的农民提出诉讼。应当说,种植如此的转基因水稻所存在威胁与风险,既然已经在国外存在,那么相比之下,不论以保护中国农民利益,还是从中国粮食安全的立场讲,国内相关行政管理机关都没有任何理由对这样的风险予以忽视。
其实,对此了解情况的人或许大多知道,目前在国内转基因水稻并没有进入大面积的商业化种植阶段。然就如上述报道所说,如果国内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种植目前已进入资格审批程序,那国内的主管机关,对因转基因水稻种植所可能带来的风险在事先就必须有足够的评估与应对。因为道理很简单,一是,按常识转基因水稻的成本肯定会比常规水稻高,如此会不会在影响农民利益的同时影响其种粮积极性,并进而由此对国内粮价形成不良影响;二是,倘若真的进入商业化种植,那这些拥有转利的外国公司会不会与在国外一样,在其认为时机成熟时对我国故伎重演,而对种植农民与相关经销商提出索赔与诉讼。应该说,对这样的可能风险如在事先没有充分预期,结果无疑不仅会对农民利益造成相当大的风险,而且对我国的粮食安全也肯定不会是一件好事。
其次,就农业种植行业的发展来说,想国内大豆行业及对食用油影响的现状,或许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能够证明,想以通过进口某种粮食品种来解决国内市场供应问题的想法,现在看来不仅会是一厢情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会造成国内的相关行业主导权的丧失。而与大豆行业相比,水稻的种植与农民利益的保护,不但有关国内10多亿人的吃饭问题,且在结果上也对国内粮食安全有着超乎寻常的重大意义。所以就此意义讲,除非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否则在任何条件下,有关国内的粮食安全的水稻种植,其主导权都不能、也不应该受到丝毫的不利影响,更不能将其交到一个(或多个)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外国公司手中。
所以,尽管上述“绿色和平”与“第三网络”组织的报告,可能只出于环境保护与公平发展的目的。可对国内相关管理部门而言,完全应该、也有必要站在国家利益层面,对这个“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及其所可能带来的多种风险作一点多角度的解读与评估。因为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在我国比天还大。要警惕!(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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