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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9时许,江西南昌市庐山南大道与丰和大道交界口的交通信号灯突然全部瘫痪,车辆只能由交警指挥通行。交警称事故起因是电力公司汽车因故被扣而采取的报复措施。电力公司称在施工时遭交警“袭击”。(《新京报》5月8日)
双方各执一词,个中曲直,尚待厘清。但无论如何,电力公司在此事中的表现,都像是一个幼稚的孩子,任性而偏激地表达着自己的无知无畏。有矛盾可以协商,有冲突可以调整,再不行还可以诉诸法院,有什么必要,又哪来的权力切断交通信号灯,以逞一时之快?
明眼人一看便知,电力公司所称的“遭交警袭击”一说,是个相当拙劣的辩词。第一,交警没有理由去突然“袭击”电力公司的车辆,第二,就算“袭击”,也不至于发生如此巧合。然而,比辩词更加拙劣的,是电力公司的具体报复行为。切断交通信号灯对交警部门而言其实并无大障,它真正伤害的是公共利益,危及的是公共安全——与此事毫不相关的所有公众被无辜地牵扯了进来,成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打架的直接受害者,成了部门发泄情绪的出气筒。多么荒唐而可恶的一幕!
去年7月, 郑州供电公司和郑州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在电费交纳上有纠纷,因双方没有谈拢,供电公司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的电停了,导致郑州大面积停水, 受影响居民当时无法统计。当这样的闹剧一再上演,公共利益和民生问题一再沦为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甚至只是一个工具的时候,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一种特权意识的剧烈膨胀。
在一些公共部门看来,他们掌控着稀有的公共资源,可以任意支配,随时能够转化为一种特殊利益和优势,于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稍有不顺,便动辄以停水停电相威胁,甚至不惜绑架民生利益。在特权意识主导下,可以说某些公共部门基本上已经丧失了公共理性,以及通过平等协商,沟通交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能力。事实上,他们根本已经不屑于再按步就班地办事了,哪有比炫耀权力更威风的事情,哪有比绑架民生利益更快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此时,公共部门理应苛守的公共伦理和社会责任感正渐行渐远。
法律赋予了一些公共部门以垄断地位,是为了让他们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供更充足更有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不是为了他们坐拥公共资源,从中渔一已之私利。因此,即便有委屈和不满,公共部门也应具备起码的克制,克制的底线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拿公共利益出气。
从目前的情况看,发生这两个公共部门之间的纠纷,似乎除了协商,别无他路可走。然而,协商的话,主管部门在哪里,调解部门在哪里,不得而知,最后难免各自说理,变成一场权力角逐的游戏,谁不得了狠手,谁就占优。我以为,这者真问题所在:目前对公共部门的约束和制裁缺少必要机制和路径。(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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