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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汶川等地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自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为了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必须做到“三要三不要”。
第一,要团结,不要埋怨。此时此刻,面对地震带来的巨大伤害和造成的重大损失,有人在抱怨,有人在质疑,有人在责备,有人在痛斥,为什么没有发出预报,为什么对已经发生的自然现象不进行分析,为什么没有建立快速应急机制等等。我们认为,这一切都需要,也都可以理解。但是,生命高于一切,生命重于泰山,眼下最紧迫的任务,不是抱怨,不是责备,而是团结一心,同舟共济,抢救伤员,抢救那些受伤的群众和还可能被埋在倒塌的建筑屋中的人,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损失降到最最低点。其他的一切问题,都可以放到今后总结经验教训时进行。切不可因为埋怨、责备而影响抗震救灾和抢救伤员工作。
第二,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谣言。每一次大灾,都会谣言四起。有的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散布谣言,制造紧张气氛,甚至从中谋利;有的则受心理影响,以讹传讹。但是,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什么目的,散布和传播谣言,都会对救灾工作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抗震救灾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灾区人民,要相信科学,不要听信谣言;要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采取最有力的措施、最科学的方法,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要相信全国人民,一定会对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与灾区人民一道抗击地震灾害。同时,对那些恶意散布和传播谣言的人,一定要绳之以法,防止谣言影响救灾工作,防止谣言给灾区人民带来精神伤害。
第三,要加强安全防范,不要麻痹大意。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安全防范工作至关重要。一要对可能出现的余震继续保持高度警惕,防止可能出现的余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新的伤害和损失;二要保护好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特别是事关伤员抢救工作的各项设施,要加倍防范,确保不出现任何意外;三要对抢救伤员现场要加强高度警戒,防止不法分子从中捣乱,加以破坏;四要有效防止“藏独”分子趁机捣乱和破坏,尤其要防止“藏独”分子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散布迷信、谣言,趁机挑拨离间,挑起事端。一旦发现,要严惩不贷,坚决镇压;五要确保救灾物资的安全,防止少数不法分子和腐败分子趁救灾之际,谋取私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这样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六要防治疾病传染,在抗震救灾的同时,加强疾病预防工作,防止各种可能出现的传染疾病,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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