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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青岛中豪外国语学校内办公楼前,很多师生正围着观看墙上贴着的一则决定书,内容为赵坤明副校长在学校组织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时,明确表示没有钱,拒绝捐款,在学校引起了很坏的影响,“学校校委会经过综合考虑,一致决定,正式辞退赵副校长”,决定书明确声明,赵坤明是中豪学校建校以来被辞退的第一位员工。(6月12日法制日报)
值得关注的是,在青岛中豪学校连餐厅里每月只有几百元工资的烧饭师傅都捐出了10元钱,而赵副校长一个月工资就达4000元,却一分不捐。难怪网上一片热议,流传着“四川出了个范跑跑,青岛出了个赵光光”。这样的议论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谴责,折射出公众旗帜鲜明的是非观、荣辱观,同时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公众对灾区人民有难必帮的一片真情。
然而,要看到,捐款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个人的道德行为,捐与不捐,捐多捐少,事关个人的爱心与品格,却无关一个人的职务行为与工作表现。该校在辞退“赵光光”的决定中,第一理由就是他“拒绝捐款,在学校引起了很坏的影响”, “作为学校的副校长,职务高,收入也比普通员工高很多,可是在关键的时刻却做出了很坏的示范作用”。尽管决定是校委会“经过综合考虑”,一致同意,并赫然盖着学校公章的,可是在该校有关辞退学校管理层人员的具体规定中可能无法找到“拒绝捐款”这一条。而能拿出具体依据的却是第二个理由——“近期表现很差”。
其实,这是一种“搭车式”辞退。也就是说,本来应该以“近期表现很差”作为唯一理由的,而恰巧“赵光光”在捐款问题上被捏着了“疼处”,一来地震大灾当前,一毛不拔,众怒难犯;二来拒绝捐款与表现很差合并处理,说明此人“一无是处”,无人同情。学校这一招算是抓着了“机遇”,让被辞退者“求不得大夫告不得人”,客观上也为学校做了回“免费广告”。
“搭车式”辞退“赵光光”也许有合情的一面,却有悖法治精神。当捐款与否不再与一个人的职务行为挂钩,不再成为连篇累牍的新闻,不再成为公众寻找道德心理平衡的坐标,不再有媒体将公众人物捐款与否、捐款多少当作炒作的素材之时,一个高度文明、体现法治精神与公民权利的社会将会展现在世人面前。(粱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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