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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广西平乐县一辆载着危重病人的救护车,被特批开上一段尚未正式开通的高速公路。不熟悉路况的司机,一路驾驶一路寻找出口,找到出口后却因收费问题不得不停留7分钟。危重病人被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因收费站的耽搁导致病人失去了抢救的黄金时间;桂柳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则称,收费员是按规章制度办事,家属矛头指错了地方。(《南国早报》7月8日)
这些年,国内的新闻总是不乏因为"遵守制度"而导致悲剧发生的案例,去年就有过丈夫(或说男友)不愿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而医院"遵守规定"不进行手术,最终导致妻子及孩子死亡的悲剧,在笔者看来,遵守制度没有错,但在行业的制度之上,还应有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以人为本原则的无条件遵守,这实际上是一种比行业制度更更高层面上的制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所谓的遵守制度,难免会异化出几个以遵守制度为幌子的"冷血"。
也许,我们无法判断收费站耽误的那7分钟,一定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罪魁祸首,但那7分钟却必然是这个行业中冷血而不尽人情的最淋漓的体现,我不知道,如果患者是收费员的父亲、母亲,他是否还会视自己父母生命而不顾,照样去请示领导?尊重生命和遵守制度之间,二者原本并不矛盾,当对方已经给了200元,按照规定,这笔钱是可以支付5元通行费以及50元IC卡费的,接下来,收费员是应该迅速让对方通行,而不应请示领导,耽误患者的宝贵抢救时间。
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悲剧的发生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如,制度上的瑕疵,按相关制度规定,救护车是不能免费通过收费站的,这样的规定恐怕是很成问题的,也是收费员敢于耽误患者抢救时间的原因之一,再比如,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问题,新闻中的收费员的素质到底如何?看起来是个好员工,遇事请示领导,随时按规定办事——但给读者的感觉却是愚昧而又冷血。设若换个收费站,收费员是另外一批素质高者,是对人的生命有敬畏之心者,我想,或许悲剧不会发生。
制度永远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只可能尽量改进和完善,制度也不是死的、冰冷冷的,遵守制度确有必要,但执行制度的好坏,归根结底,还是人在发挥着作用,如果执行制度的人,看不到有比制度更高准则的人类普适价值——尊重人的生命,那么,这能算是遵守制度吗?行业制度之上,还应有人对生命的同情和尊重,制度之外,还有人类普遍的道德价值观,无论如何,遵守制度的前提绝不是对生命的漠视。(欧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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