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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薪40万是误解,聘任公务员采取的是协议工资制度,并不存在上限。”浦东新区组织部(人事局)人事综合处处长郭嵘7月8日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如是说。作为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之一,上海浦东新区的“首聘”颇受关注,近日,上海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和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正式签约,但发改委的一个金融类岗位仍然空缺。(7月9日《广州日报》)
此前,有媒体报道,浦东新区年薪40万聘任公务员,舆论就为之哗然。不想,40万尚是“误解”,人家开出价码竟是“不设上限”。可以预见,中国公务员队伍中不日将出现“天价薪酬”。
所谓聘任制公务员,其实就是国外的政府雇员。在国外,目前实行政府雇员制已相当普遍,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政府雇员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所占比例就高达20%~40%。作为公务员任用的一种补充形式,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无疑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
然而,这一舶来品引入中国后却有些改变,变得格外地惹人注目。有资料显示,国外政府雇员的工资普遍低于公务员,而在我们这里,年薪40万还嫌不够,慵出个“工资不设上限”之慨。且不说聘任公务员“货真价实”,普通公务员心里服不服气,想必诺大一笔开支最终还得从公共财政支付。不知夸诺大海口是否和纳税人商量过了?
据报道,目前我国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而这笔成本,绝大一部分则是用来养人。事实上,公务员除了基本工资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隐性收入”,已属于高收入者。如果说我们的高成本养活了一群无能之辈?那么再要另外拿出一大笔钱招聘贤能,公共财政是否也有点太冤啦?
老百姓不反对实行公务员聘任制,但“工资不设上限”让老百姓听了心里害怕。所以,至少在夸出海口之前,应当首先实行公务员工资总额实行管理。否则,公共财政就有可成为被任意可践踏的公地。(纪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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