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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地铁是好事,但如果不把“怎么修”搞清楚,好事很可能引发怨言。7月12日《中国青年报》消息:有读者提供线索称,正在施工的深圳市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侨香路站工程是一个没有经过国土局、规划局等批准就违规开工的“黑户工程”,甚至为了避让附近正在兴建的公务员村,东延线侨香路站将与居民楼擦肩而过,而且全部三组排风亭和一组冷却塔均被放置在了普通居民住宅一面。
提供线索的当然不是“不明真相”的群众,甚至可以说比普通群众更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他们在困惑与不安中不断学习着有关地铁建设标准、噪音、振动、空气污染、水污染和电磁波污染等知识。然后,“向有关部门咨询”,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可见,大多市民不仅深明大义,也多会选择正当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他们没有因为自己有私家车,就断然拒绝地铁在门前穿过。那么,他们究竟不满于什么?
一是规划上的公平难以自圆其说。譬如一路之隔,两个小区噪声标准迥异,更离奇的是,参与工程环评的负责人说是按照《深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1996-2010)》做出的,结果环保局环境规划处工作人员说根本没有这份文件,而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区划工作的负责人却说两小区都应该适用四类标准。
二是掩饰问题的谎言让人心生疑惑。地铁公司亲口告诉业主,说与物业管理处达成了协议,结果小区物业管理处在5月份连续张贴了两份《关于地铁侨香站建设事宜告知书》,明确澄清并没有与地铁公司私自签署征用土地协议。此后,地铁公司还于2008年5月26日在当地报纸发表文章《希望广大业主全力支持轨道交通建设》,称与业主就地铁侨香路站的沟通过程“十分顺利”。
三是处理矛盾的姿态颇为傲慢不羁。对于“施工单位在没有得到征用许可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围墙,占用绿地,显然属于侵犯业主物权的行为”之说,地铁公司新闻发言人认为:“你买房子不就是买70年的使用权吗?土地还是国家的”,且“围墙又不是你的住房。”地铁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事务的负责人则说:“就像余秋雨书里写的,‘黄河入海总不能让几根柴火挡住。’”
当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利在长远,操作中难免会遇到个人、集体与城市利益之间的对垒,有些怨言,有些不理解也不算奇怪,真正奇怪的是相关部门对“几根柴火”的姿态:整个事件中,没有人要号称阻挡“黄河入海”,为什么总把业主推到对立面去阐述呢?公共事业的确话语铿锵,但并不代表公共事业就可以不用接受公平、公开、公正的考量——相反,恰恰因为公共事业是花的纳税人的钱,更要给所有纳税人一个清爽明白、真诚耐心的交代,何况,这地铁还的确影响到业主的权益?
至于工程建设是否有意避让“公务员村”,更需要没有漏洞的说辞来自证清白。决策者利益自肥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老百姓基于监管权益和逻辑推理上作出的“无赖假设”更可以理解。现在,需要的是心平气和的沟通,权衡比对普通居民住宅和公务员村在地铁建设中的得失,并科学客观地说明道理。一架开往春天的地铁,不应失衡在程序正义的天平上。(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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