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您当前的位置 :太阳鸟时评 > 社会评论 正文  

千夫所指!“杨不管”难以承受之重


四川新闻网

http://www.newssc.org 2008-07-14 来源: 四川新闻网
 
    

  不久前,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杨老师因此被称“杨不管”,是否负有责任也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不少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7月13日《武汉晨报》)

  说“杨不管”没有“加以制止”是不符事实、不负责任的。据报道:“杨不管”“其间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实际上,也就是进行了口头制止。

  我们知道,如果在商店遭遇失窃而商店是悬了“警方提示:小心扒窃”告示的,则商家一般是无须担责的;我们也知道,如果商店里发生了打架而商家是进行了口头劝阻的,则商家对打架后果同样一般也是不需担责的。

  而“杨不管”事件与以上两例的主要区别,也就在于:并不比客人与商家地位的完全对等,从《民法》上讲,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教师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着被教育和教育的关系(但也不是被管制和管制)。

  但是14岁了,却也不乏“人小”而“鬼大”、“能量”十足的;而对应的教师,却多是文弱,——尤其女教师,那就更不好办了。

  手头就有一个案例,同样是发生在吴店中学,也就半年多前:一名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4个手指,而原因竟是迟到后被批评。老师最后被鉴定为轻伤害,手指虽被植上,但部分功能已丧失;而该学生15岁,没有承担刑事责任。”;据说该“老师……因为教育孩子的事情……之前也被学生家长打过。”(07年12月10日《安徽商报》)。——既然学生能在课堂上公然打起来,也就是没把老师放在眼里,而“杨不管”既“动口”制止无效,又将能怎么办?“动手”吗?而今意外死亡的是学生,那么挨打甚至意外死亡的当然也可能会是“杨不管”。人,总是趋利避害的,一般并不因教师身份而有异。而今呢,“杨不管”因为仅止于口头制止,而蒙千夫所指;可是,假设“杨不管”即便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了,通过行动对学生采取“强制措施”、并获成功了,由“经验”可知,回过头来,是否又很可能会被责以体罚学生的过错呢?——可见,老师还真可谓——“责任重于泰山”、“权利轻于鸿毛”,相对于学生的所享权利,完全处于弱势。——权、责、利,太不对称。

  抢占一个道德制高点,即对进行过口头制止的“杨不管”加以口诛笔伐,是件容易的事;可是,我却信服历史学家黄仁宇《万历十五年》里所说的话:“道德非万能,不能代替技术,尤不可代替法律,……凡能先用法律及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就扯上了一个道德问题。” ——那么,由此,我也就提两条所谓“建设性”的意见:

  其一,教育部门是否该要求学校对教师进行一定体能训练,从而使应对此类突发事件能有“技术保障”呢?如果囿于教师多文弱——尤其女教师——而不可行,那么,是否该要求学校普遍配备相应保安力量,遇此情形通过保安来处理呢(假如报警一般并不相宜的话)?

  其二,从法律的角度讲,是否该对教师的权、责、利进行重置?规定教师可如警察般——在口头制止无效的情况下能对相关学生采取“强制措施”呢?如是可行的,又是否当规定在具体何种特定情形下才能行使呢?而同时,至少当免予教师事后被责以“体罚学生”这样的后果承担。

  如果上述问题,没有答案,则恐怕“杨不管”事件,未见能根本绝迹;而千夫所指,同样也将是“杨不管”的难以承受之重!(于立生)

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频道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频道文章,请与本频道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付稿费与作者。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 王贵宏 ]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报道

 
 
 

相关评论

 
 

   

  各位网友:

  由于各位笔耕不辍地鼎力支持,“太阳鸟时评”正茁壮成长。在此太阳鸟时评感谢所以网友和评论作者这些年来的悉心关照,正是你们贡献的大批美文,使“太阳鸟”能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一.关于投稿

  1.原创、客观、简约(千字左右为宜)、文风活泼、不八股、可读性强,欢迎“新形态”评论。

  2.时评、杂感均可,时评请加上新闻由头及链接地址,尤其是批评、监督类评论。

  3.稿件发布可采用笔名,请邮件告知编辑作者真实姓名、通联。

  4.专投、首发稿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将优先考虑;稿件3个工作日内未发布,则不再发布,网友请自行处理。

  二.关于稿酬

  实行鼓励付费制,按作者对频道的贡献程度(包括稿件数量、质量、反响、转载率)支付半年或年终奖金。鉴于网站的属性及定位,坦诚地说,稿酬微薄,不足以慰劳作者的辛苦耕耘,但编辑和网友的心都是真诚的,愿您还能在“太阳鸟”有物质以外的收获。

  三.关于文集

  作者在“太阳鸟时评”发表文章达到10篇以上,并愿意成为“太阳鸟”的特约评论员,请来信告知,小编将为其建立文集。

  四.关于选稿

  1.四川本地新闻时评优先。

  2.同题时评只选取1-2篇,稿件质量不相上下时,时效优先。

  3.欢迎倡导社会正义、人文关怀、公正民主,理性引导、监督得当的稿件。

  4.“拼贴”稿件、评论贩子请绕道而行。

  5.观点独特、说理客观、独树一帜者,“规则”为您让路。

  web2.0的特征是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平台开放,“太阳鸟”时评是网友共同的舞台,欢迎一切构想、建言、意见、投诉,请发送到邮箱,共同商议(附:本频道建有交流QQ群,群号为23687359,欢迎本网评论员及有志加入此行列的评论爱好者!)。

  投稿信箱:lengyue0108@163.com

  联系电话:028——85175623


联系编辑:lengyue01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