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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9点,重庆市在人民广场举行畅通工程启动仪式。之后,交警部门将在道路上进行巡游宣传。在主城各区,将有上万人佩戴统一的小黄帽,劝导和纠正行人横穿马路、在马路上行走等交通陋习,“劝导志愿者”将由各区的机关干部组成。交警部门透露,如果对行人劝导无效,他们将实施罚款。(《重庆时报》7月17日)
此消息一出,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近乎潮水一般的质疑:公务员哪里来的执法权?万名干部都上街纠正交通陋习,谁来为市民服务?纯属作秀……云云。不知道这些疑问到底从何而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滑稽的误读,持有如此疑问者定然是没有仔细阅读新闻、没有经过基本的理性判断——第一,万名干部上街只是作为“劝导志愿者”而并非执法者,交通违法处罚是由交警部门展开;第二,重庆各区万名机关干部上街当志愿者,并不意味着公共管理体系就停止运转,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指出,“公共领域由于是公共权力活动的场所,因而天然地必须体现公共性”。公共管理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作为人民委托权力的执行者,天然是社会公益事业最有力的推行者和支持者。那么,政府机关组织这样一种大众性的公益活动,出动公务员上街“劝导”文明交通,有什么不可以?众多机关单位出动万名公务员在短短一个上午时间内的“执勤”,真的会影响到社会正常秩序吗?而另一方面,之所以是“万名”,也不是在人数上“好大喜功”,而是地域广大的需要使然。试想,在重庆市各区的市区内,几百名机关干部志愿者也“劝导”不过来。
如果一定要说这是作秀,我也认为,如此由政府出面组织和倡行的公益秀,有比没有强。一则,公务员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其在文明公益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方面,具有比普通人更大、更深远的影响力、示范力;二则,作为公共管理的具体行为人,政府公务员参与社会公益的“力度”理应高于社会大众,是其职责使命的自然理性延伸。
问题的“焦点”或许是在这里:如果上街当志愿者的不是万名机关干部,而是万名乃至更多的学生或者是市民,恐怕就不会有什么质疑之声出现。但扪心自问一下,万名机关干部“劝导”与万名市民“执勤”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政府一个红头文件下去,从各企事业单位抽调人手出来,这样的事情还少见吗?那样,就不是作秀、就没有浪费人力财力了?
老百姓常说,同样的事情,就看你怎么去理解。非要钻牛角尖,好事也会被解读成坏事。在我看来,这种附着在万名干部纠陋习之类事件背后的所谓“质疑”,人云亦云和跟风味道极重,这本身就是一种“作秀”——缺乏理性思维,矫情地故作忧国忧民的姿态。(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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