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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卫生局局长给两位退还病人红包的医生分别颁发1000元奖金。该局长称此举是为了鼓励他们与社会上的“潜规则”作斗争,捍卫行医者的尊严与职业操守。(8月24日《济南日报》)
两位医生也认为,拒收患者“红包”是应该做的,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应该做的还能得到局长奖励,奖罚不分明,岂不是谬奖?
这样看待这件事情,有一定道理。对于医生收红包,民众很反感,而且一有类似新闻,都会有气的发疯的话,受到奚落,嘲笑。但这却容易产生危险的情绪,即民众和医院、医生之间的对立。
而实际上,医生拒收患者“红包”,是狭义的。相对于收取医药代表的红包,至今没有定性为“商业贿赂”,仍旧被看成“潜规则”,属于不正之风;此外,“红包”在很多场合盛行,不仅仅是在医院,很多时候托人办事,送“红包”都成了“共性”。而到处都送“红包”,这些现象都很常见,属于什么性质呢。就不单纯是医生收患者“红包”的事情了。
而这件事情,济南市卫生局局长这么做,不过是出于一片“苦心”。医生拒收患者“红包”,坚守了“底线道德”,就像战士能够坚守阵地,才对他们理解和信任。换了一个角度来说,颁发1000元奖金就是一种赏识,已经表明了领导的意图,是对未来前景的赏识和期待。实际上也是在施加影响,而这总比睁一眼闭一眼,不作为要强得多。
拒收患者“红包”,颁发1000元奖金,也可以说是在寻找一种真诚的东西。对此,不妨以宽容的态度看待。当然,用更好的制度和激励来代替,坚持下去,才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此前有报道,南通一家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采取制度和激励,13年来,打出一块金字招牌,年门急诊人次增长了6倍,住院人次增长了2.8倍,成为全国同类医院排头兵行列。可见,“红包”便宜了医生,但另一方面损失却要由医院承担,而拒收患者“红包”有益于和谐医患关系,事实上也会给医院带来市场。(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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