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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近日刊载了一则报道,分析了温州龙湾5.17爆炸案与当地赌风盛行之间的联系,让“赌”这个社会牛皮癣再一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赌博的危害其实主要并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由赌博引发的其他负面反应。许多国家和地区之所以将赌博合法化也能说明这个问题,如果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赌博秩序的公正与赌债的合法,赌博造成的危害绝没有如此之严重。当然,笔者并非赞成赌博的合法化,因为它毕竟有许多难以忽视的负面作用,比如滋生公众投机心理,不利于社会整体健康发展。但在我国,赌博何以引发如此多的问题?可能和法律对于赌博和赌债的模糊界定不无关系。
现行立法明确了因赌博所生之债务即“赌债”为非法之债,此规定之原意大概在于明确赌徒即使通过赌博赢得了钱财也不能取得所有权,以此达到禁赌之目的。但是现实是即使法律不保护赌债,赌徒们却可以通过自己组织黑势力去维护这种赌债的有效性,维护赌徒之间欠债须还的秩序。因此,赌债非法的规定非但无法达到目的,反而会导致黑势力的猖獗。同时,法律虽然将赌债明确为“非法”,却又不够坚决,在很多场合又对其网开一面,比如在司法实践中赌徒通过抢劫的手段将赌输的钱财夺回并不构成抢劫,似乎认为赌徒通过这种方式夺回自己输掉的钱财情有可原,而法律对赌博行为的否定又不可能让赌徒通过合法的途径要回这些钱财。这就导致了一种尴尬的情况,赌赢的赌徒无法取得赌债的所有权,赌输的赌徒也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要回赌输的钱财,而他们通过暴力手段夺回时,法律又对其网开一面,结果是什么呢?那就是现实中大量“黑吃黑”的存在。这也是赌博真正的危害所在,“黑吃黑”的大量存在会引发种种杀人、抢劫等等暴力犯罪。
打击赌博,法律并不一定要否定与赌博有关的一切,更不能将一切与赌博有关的参与者都作为打击对象,否则只会将“赌头”、“赌棍”与偶尔参加的赌徒推到一条船上,让他们立场一致地对抗法律,甚至会自觉地组建黑势力维护赌博秩序,这将使得打击赌博变得异常困难。相反,以笔者之见,法律应在赌徒之间寻找突破口,通过分化与离间让赌博集团窝里斗,最终互不信任、土崩瓦解。具体来讲,法律应允许赌徒通过合法途径讨回赌输的钱财。表面看来似乎是对赌徒的一种纵容,实则大谬。这一举措将吸引一些本来就无信用可言而仅仅是因为惧怕黑势力而敢怒不敢言的赌徒通过更加强大的公权力讨回赌输的钱财,不仅可以帮助公安机关破获大量的隐蔽“赌场”,更重要的是此举将从根本上扰乱赌徒之间通过黑势力维持的本就不坚定的信用与秩序。而一旦赌徒之间互不信任,赌博这一恶习离衰落也就不远了。
总而言之,打击赌博不应该是盲目地否定一切,首先要分清法律所禁止的赌博与作为群众娱乐的博弈之间的界限,其次应对危害无穷的恶性赌博行为有方法、有技巧地实施打击,减少赌博引发的大量暴力犯罪与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南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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